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和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编委办《关于做好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12]45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我县2012年特岗教师招聘面试方案。
一、招聘面试组织领导小组
(一)招聘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苍梧县教育局人事股,负责招聘的各项具体工作。
(二)招聘面试人员组成
面试评委由县教育、人社、编委办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全程监督。
二、招聘面试对象
招聘面试对象为报名应聘苍梧县特设岗位教师通过自治区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以
三、招聘计划
2012年苍梧县小学招聘特岗教师60名。具体学科及人数如下:
学校类别 |
小 计 |
语 文 |
数 学 |
计算机 |
英 语 |
美术 |
农村小学 |
60 |
15 |
15 |
15 |
10 |
5 |
四、面试说课时间和地点
(一)应聘人员于
(二)面试说课时间:
(三)面试说课地点:苍梧县龙圩中心小学。
五、面试说课程序
(一)查验应聘人员的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对应届本科、专科毕业生,需查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报名表》(报名表可从全国特岗教师招聘网上下载,下同)。
2.对往届本科毕业生,需查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报名表》。
3、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并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或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需查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报名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和个人求职材料(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需提供原实习学校的证明)。
4.凡经查验不符合报名条件规定要求、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面试说课
1.面试说课:面试主要采用说课形式,应聘人员按学科进行统一面试、说课,采取现场抽签备课40分钟,说课10分钟,课后交备课教案,每学科面试、说课结束,当即宣布成绩。通过说课,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组织课程实施、实现教学目的、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能力以及应聘人员的普通话、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教师基本素养等。
2.说课内容:以苍梧县现行小学四年级各学科教材内容(教材、参考书自带);上课时由评委现场从中抽取一个教案给应聘者进行模拟上课。各科现行使用的教材版本详见如下:
类别 |
科目 |
出版社(版本) |
小学四年级教材 |
语文 |
人民教育出版社 |
数学 |
江苏教育出版社 | |
英语(新标准、三年级起点) |
人民教育出版社 | |
计算机(信息技术) |
广西科技出版社 | |
美术 |
湖南美术出版社 |
3.面试说课成绩:面试说课总成绩为100分,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一)经面试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面试说课得分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确定体检人员。在确定体检人员中如果遇到末名同分数的情况下按下面顺序确定体检人员:1、优先本科毕业生;2、优先师范教育类毕业生;3、优先专业对口毕业生。如果再遇到上述3个条件均相同的情况则对末名同分者现场重新拟题说课确定。
(二)体检时间:
(三)体检标准:体检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面试说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拟聘人员名单的确定和上报
(一)根据应聘者的体检结果,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二)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县招聘领导小组审批。
(三)确定为拟聘的人员与设岗学校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四)
八、集中培训与考试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进行不少于12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由苍梧县教育局会同苍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项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书。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签订聘用合同并上岗任教
苍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苍梧县教育局将按照公办教师的录用办法,与经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拟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签订聘用合同后正式成为苍梧县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由苍梧县教育局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招聘资格。签订聘用合同后的苍梧县2012年“特岗教师”将以县政府文件形式上报区教育厅备案。
签订合同及报到时间:
十、其他事项
(一)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招聘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监督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应聘人员必须对提交的纸质材料和网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资格复查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纸质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和网上填报信息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特岗教师”的管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四)其他有关工作均严格按照《2012年广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本“方案”在全国特岗招聘网(http://tg.ncss.org)上公布,点击“广西壮族自治区”查阅,我县不再另行通知。
(六)未尽事宜请与苍梧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74—2671533。
苍梧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Ο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