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农村义教学校“特岗”教师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2〕2号)和《2012年广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桂教师范[2012]45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为做好我区2012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 岗位设置计划
根据我城区的实际情况,今年教师特设岗位10个,用于二塘乡中心校的农村学校。具体岗位是:语文教师岗位3个、数学教师岗位1个、英语教师岗位1个、信息技术教师岗位1个、体育教师岗位2个、音乐教师岗位1个、美术教师岗位1个。(详见《2012年广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岗位设置计划表》)。
二、 招聘对象和条件
自治区招聘组织部门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以7月17日网上公布通过的名单为准)。
三、 招聘方式、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招聘时间。
(二)招聘方式
采用笔试和专业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笔试成绩按40%折算满分为40分,面试成绩按60%折算满分为60分,笔试、面试按权重折算后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2年7月31日上午8:00—11:30;
(2)笔试地点:桂林市象山区逸夫小学(桂林市雉山路31号)
(3)笔试要求:
①笔试内容:由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象山区教育局确定,考题范围:《公共基础》、《教育理论》(教育学、心理学);
②笔试方式:以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③应聘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于7月31日上午到逸夫小学(桂林市雉山路31号)参加笔试,8:30-9:00按要求进入考场候考,监考人员依次核对身份证,验证应聘人员身份,9:00-11:00进行笔试答卷。未带身份证和9:00以后才到达考场的,视作弃权处理,联系电话:0773—2153800;
④根据笔试分数,按招聘岗位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不超过1:3比例的,按实有通过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相同时可并排名进入面试。结果于8月1日在象山区教育局信息网站“公告信息”栏上(http://xs.gljy.cn/ )予以公告。
2、专业面试
(1)验证:查验进入专业面试应聘人员各种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报到证、就业推荐表、优先聘用有关证件材料等)所提供的材料均为原件,同时提交A4纸复印件各1份(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通过验证的当场发《面试通知书》。验证时间:2012年8月2日上午8:30-11:30;验证地点:桂林市象山区教育局(桂林市雉山路19号)。
(2)面试时间:2012年8月3日上午8:30—12:00。
(3)面试地点:桂林市象山区逸夫小学(桂林市雉山路
31号)。
(4)考生必须于
(5)专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小学语文、数学、英语专业面试方式为说课(含板书),时间:8分钟。小学信息学科专业面试方式为操作、说课(含板书),时间分别为:1小时、8分钟,成绩比例:6:4。小学体育、美术、音乐专业面试方式为说课(含板书)、特长展示(器材、道具等自备),时间分别为:8分钟、5分钟,成绩比例:7:3。
(6)专业面试的所有内容均由应聘者当场抽签确定。说课课题内容为选择所报考学科1——6年级双册教材中的某一内容,抽到课题后给予30分钟准备。
(7)成绩确认:每位考生的专业面试结束后,由统分员将考生面试成绩交核分员校核,送监督员签字认可后,请考生当场签名确认。
(三)招聘的组织实施。
由象山区教育局会同象山区人社局、象山区编办组织实施。面试时邀请象山区纪检、监察部门的人员到现场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性。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与考生人数以1:1确定体检人选。总分排名相同者,以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优先。体检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将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其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五、拟招聘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情况确定拟招聘人选 (其中,根据桂教师范〔2012〕48号文件精神,所招聘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专科毕业生比例不能超过全区招聘总数的15%。即象山区特岗教师拟招聘人员中,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专科毕业生不超过2人。),拟聘人员名单上报区委常委会审定,于2012年8月13日前将拟招聘人员名单报送自治区教育厅师范教育处,在全国特岗招聘(http://tg.ncss.org.cn→点击“广西壮族自治区”)予以公示。
六、集中培训与考试。
由城区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进行不少于12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城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参照公办教师招录办法组织专项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书。
按要求在2012年9月10日前,完成拟招聘人员的集中培训及专项考试工作(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待定)。
七、签订聘用合同并上岗任教。
象山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办法,与经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拟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由城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任教。受聘教师要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招聘资格。
签订聘用合同及报到时间:2012年9月15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受聘人员)。
八、相关政策
特设岗位教师聘用年限、工资标准、享受各项优惠政策、聘用期间的户口和档案关系以及聘用期结束后的去留等事项,按《关于做好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工作的通知》(桂教电[2012]45号)、《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09]21号)文件有关精神执行。
未明事宜,请与桂林市象山区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73-2153800
桂林市象山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
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二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