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宁教人[2012]195号)和招聘简章有关规定,鉴于2012年第一批特岗教师拟聘用人员确定后仍有部分空缺岗位,现予以公布,并公开向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征集补录志愿。
一、补录的岗位
2012年特岗计划尚有空缺岗位275个,其中,国家特岗教师岗位253个、地方特岗教师岗位22个。具体岗位在保持第一次招聘后空缺岗位基本不变的前提下,主要是将空缺的五类项目人员岗位按照同市县区、同类别、同学段、同学科不变的原则,做了相应调整。根据8月7日自治区领导小组会议意见,现全部予以公告补录(见附表1、2)。
二、报名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凡符合2012年招聘特岗教师简章规定,参加过2012年招聘特岗教师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130分以上,符合相关招聘条件,且未被确定为2012年特岗教师拟聘用人选的,均可参加补录报名。
(二)已被确定为2012年特岗教师拟聘用人选的,不得参加补录报名;在参加第一次面试中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的考生,不得再次填报前一次曾报过的市、县(区)的岗位,否则,将取消招聘资格。
(三)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在公告的空缺岗位中对应本人参加笔试时的报考类别(国家特岗或地方特岗;国家特岗五类项目人员可报国家特岗,地方特岗五类项目人员可报地方特岗)、学段、学科从中选报一个岗位;不得跨类别、跨学段、跨学科报名。
三、报名时间
补录报名时间从8月31日中午12:00至9月3日中午12:00。
四、报名方式
补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者在网上报名。网址:宁夏毕业生就业网(www.nxbys.com)。报名者在网上报名后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
五、资格审查暨面试工作
补录报名结束后,按照各空缺岗位报名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3(招聘1名的职位依次进入面试的人员原则上应不少于2名,依报名情况核定)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暨面试人员名单。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百分制)的视为不合格,不能录用。面试工作按照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招聘特岗教师资格审查暨面试工作的通知》(宁教人[2012]232号)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及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各市、县(区)教育局负责通知考生。对经补录仍未达到招聘数的岗位,由教育厅、人社厅、监督组工作人员采取电话征询方式,从本次特岗相同类别、相同学段、相同学科职位报名考生中按有关规定调剂补充。
六、其他未尽事项,由自治区“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公办室负责解释。
自治区“特岗计划”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