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县人社局易县编委办易县财政局易县教育局关于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的公告
根据《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2017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实施方案的通知》(易政办[2017]38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
根据《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2017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实施方案的通知》(易政办[2017]38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3名高中教师,经选聘已录用57名。按照文件规定,应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26名高中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原则
(一)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的方式进行。
(二)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公开招聘高中教师26名。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见《易县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选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详见选招聘岗位信息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全国普通类高等学校在读学生;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已就业人员;
5、易县特岗教师。
(三)不得应聘人员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2017年8月14日至2017年8月22日期间,保定人社局网站(www.hebd.lss.gov.cn)、易县政府网(www.yizhou.gov.cn)发布招聘公告,由教育局负责在易县电视台发布招聘消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报名地点在易县人社局干部股。报名时间:2017年8月23日至8月25日。
凡是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进行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若某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足2:1时,则按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报名时须出具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应往届毕业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证明;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应聘证明。并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报名实行自律制度。即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请报名者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审核报名人员资格条件,确定参加考试人员,资格审查在报名现场进行,分别由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审核签字。
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附件2),《资格审查表》由考生自行下载,填写完整并张贴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照一张(另交3张)。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试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等,随时取消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