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徐水区201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专业水平,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区政府同意,报经市人社局核准,决定公开招聘部分中小学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额
本次公开招聘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150名,其中初中24名,小学126名(含幼儿教师29名),具体岗位数额见附表。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严格标准,规范程序的原则。
(三)坚持根据需求,兼顾均衡的原则。
(四)坚持知行合一,注重能力的原则。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类高校毕业生(含2017年应届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保定市户籍或生源地(含定州市和雄安新区三县),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6年6月19日及以后出生;在保定市徐水区公办中小学校或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学校,任教五年及以上的人员(需教育局出具相关证明),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81年6月19日及以后出生。
(二)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敬业奉献和改革创新精神。
(三)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四)初中教师需具备普通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含幼儿教师)需具备普通类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所有学历均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
(五)取得相应层次及以上教师资格,任教学科与应聘岗位专业一致或相近。资格证书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网址:http://www.jszg.edu.cn(2017年已办理教师资格认定手续但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由认定机构出具相关证明)。
(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应聘须经本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复审阶段需提供同意应聘的证明。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调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五、教师待遇
教师聘用后纳入全额事业编制,工资由区财政统一发放。
六、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其中某一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时,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1、报名网址
报名网址为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ebd.lss.gov.cn)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
2、时间安排
(1)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6月26日9:00至6月30日17:00;
(2)网上缴费时间:网上审核通过至7月1日12:00;
(3)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17年7月5日9:00至7月7日17:00;
(4)笔试时间:2017年7月8日;
(5)笔试成绩及进入复审人员名单查询时间:2017年7月10日前;
(6)复审时间:2017年7月12-1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7)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2017年7月19日9:00至7月21日17:00;
(8)面试时间:2017年7月22日;
(9)综合成绩查询时间:2017年7月24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