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南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满足我区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2名。现将本次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安排、有关要求等内容,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笔试、面试由第三方统一组织。
二、招聘名额和信息发布
路南区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72名,各招聘单位的岗位、人数、岗位条件等详情见《附件1:2017年路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2017年8月14日-18日,路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www.tssydwzpw.com)、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和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网(http://lunanqu.gov.cn)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安排等。在招聘过程中,如有一些重要的通知事项需要发布,将主要使用“唐山人才网和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网”,请报考者注意浏览。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路南区境内所属乡、镇、街道在册户籍(经路南区组织人事部门认证的路南区属国办学校在岗的人事代理教师、校聘教师、代课教师和稻地镇的聘用制及劳务派遣教师户籍均放宽至唐山市)。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1年8月14日至1999年8月13日期间出生);经路南区组织人事部门认证的路南区属国办学校在岗的人事代理教师、校聘教师、代课教师和稻地镇的聘用制及劳务派遣教师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无学位低限;学历低限可放宽为相应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户籍均放宽至唐山市;年龄可放宽为40周岁以下。(1976年8月14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2017年路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需取得国家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说明:经路南区组织人事部门认证的区属国办学校在岗的人事代理教师、校聘教师、代课教师和稻地镇的聘用制及劳务派遣教师报名时,须提交由单位出具并加盖本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的证明信,且相关内容在本单位公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进行审核。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7年8月13日。
(二)定向招聘对象: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退伍安置地在路南区的(2016年度大学生退役士兵),需路南区民政局出具的证明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服务期)内的公务员、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报名方法
(一)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手续: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4日至18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2:30至5: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路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路南区小山和平路25号)培训教室(社保服务大厅楼上)。联系电话:13290652889。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报名者须填写《2017年路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本人现场签字确认。并携带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大学生退役士兵)、相应的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6张近期蓝底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裁剪好后每张背面标注姓名),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需现场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且3年内不得报考路南区任何招聘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表提交后报考志愿不能更改。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资格审查及缴费。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考生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5)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适当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同时通知应聘人员改报符合条件要求的其它岗位或放弃报考。
(6)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按照《路南区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执行。请及时关注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和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网(http://lunanqu.gov.cn)网站发布。
(特别提示:报名和考试期间请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以免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等情况发生而影响报名考试。)
五、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由第三方组织实施。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中小学教师岗位招聘人员的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实践案例分析及相关专业知识;住建局园林处、环卫处、市政处、房管中心、卫计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农经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岗位招聘人员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及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为分类考试,两科一张试卷,采用闭卷考试方法,分为客观题(单选、多选、判断)和主观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及准考证领取: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请考生于2017年8月25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2:30至5:00到报名地点凭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照规定时间领取证件和参加笔试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于2017年8月26日22:00之后在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和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网(http://lunanqu.gov.cn)网站发布。笔试成绩公布同时发布面试入围信息。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在公布笔试成绩同时发布,不再另行通知,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场外张贴,并在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和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网(http://lunanqu.gov.cn)网站发布。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结束后,出现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结果择优聘用。
六、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核。考核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户籍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凡考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参加体检、考核、上交材料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公示。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和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网(http://lunanqu.gov.cn)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由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编制、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一年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示: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13290652889(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附件1:《2017年路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附件2:《2017年路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唐山市路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14日
附件1:《2017年路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2017年路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