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中小学社会综合实践教育中心招聘教师公告
包头市中小学社会综合实践教育中心成立于2016年1月,是市教育局直属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有:面向全市中小学生开展社会综合实践教育工作,承接中小学研学旅行工作;承担全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通用技术教学等工作。包括技术教育体验、生命安全教育体验、素质拓展、军事体验、影视教育等项目,是国家级福彩基金支持的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
经实践中心校务会研究决定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4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5人。具体岗位设置情况和要求详见《包头市中小学社会综合实践教育中心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学历、教师资格证条件根据招聘岗位而定,详见(附件1)。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3.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7年8月16日8:00至8月17日17:00。
报名网址:包头市教育局政务网(www.btjyy.gov.cn)或“包头教育在线”微信平台“微服务--教师招聘”
(二)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8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30。地点:包头市第45中学。
(三)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须知
报考人员须填写《包头市中小学社会综合实践教育中心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每人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提供本人近期红底免冠正面1寸照片2张、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测试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
资格审查工作由实践中心招聘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报考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通过现场领取准考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考期间必须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四)开考原则
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四、招聘办法
招聘岗位分为专题教育类、拓展训练类、实践指导类三部分,各类别均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招聘形式,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
专题教育类、拓展训练类采取先面试再笔试的方式进行,入围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按3:1进入笔试;实践指导类采取先笔试再面试的方式进行,入围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按3:1进入面试。面试与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持续关注包头市教育局政务网和“包头教育在线”微信公众平台。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科目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综合知识,时间120分钟。
(二)面试(分三组进行)
1.专题教育类: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100分。
2.拓展训练类:体能测试60分,答辩40分,满分100分。
3.实践指导类:满分100分。
(1)作品制作能力测试,在60分钟内按照题目要求,利用现有材料、工具制作一件作品,满分50分。
(2)说课:根据制作作品内容,备课30分钟后进行说课,满分50分。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两项成绩加分合计总分后,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及该专业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考核范围人员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如果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考核、体检范围。
(四)体检与考核
1.参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考核工作由招聘小组组织实施,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和工作表现情况,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核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
对体检与考核合格人员,在市教育局政务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间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应聘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聘用及待遇
招聘教师采用聘用制身份管理,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间工资2500元/人/月;试用期满,经实践中心领导班子考核合格,与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后工资待遇为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签约。
六、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电话:5174838
本公告由包头市中小学社会综合实践教育中心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docx
包头市中小学社会综合实践教育中心
2017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