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入围人员确定。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出现末位并列情况,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上微型课的方式。评委小组由7名外聘评委(其中1人做主考)和其他工作人员组成。评委小组当场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及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他评委的平均分作为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当场评分、亮分、统分。备课时限为30分钟,上课时限为12分钟。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3.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公告发布网站(株洲云龙示范区官网)。
(三)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七、体检与考察
1.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考试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排前的,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以考试成绩第三位小数较高的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施,在指定医院进行。
3.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被考察人员,重点考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现实表现。如组织、参与过非法组织的,从事过非法活动的、近3年内受到过党(团)纪严重警告以上的或近3年内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其考察结果直接定为不合格。
4.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得超过2次。
八、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市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株洲云龙示范区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由社会事业部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各学校,不服从分配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学校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有1年以上教学工作经验的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凡因个人原因未按时签订聘用合同、未办理提档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所聘人员在株洲云龙示范区从事教育工作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不得调出,并签订服务承诺书。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其他
1.本次招聘由株洲云龙示范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报名电话:0731-28689607
举报监督电话:0731-28689617
株洲市人社局:0731-28681082
附件1:2017年株洲云龙示范区招聘教师计划和岗位条件
附件2:2017年株洲云龙示范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3:在职证明(样本)
中共株洲云龙示范区工作委员会党务工作部
2017年8月4日
附件1:2017年株洲云龙示范区招聘教师计划和岗位条件.xls
附件2:2017年株洲云龙示范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