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改善教师队伍学科结构,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满足我县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专业对口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7名。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教师67名,招聘岗位和专业要求详见附件《淇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报考小学岗位限淇县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4.具备教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备从事教育工作所需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书;
7.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为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不得参加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发布公告时间:2017年8月4日—8月14日。
招聘公告在淇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xzf.gov.cn/)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报考人员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通知书(或未签订的本人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报考小学岗位的同时提交户籍证明(户籍以招教公告发布之日为界);填写《淇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登记表》一式二份,粘贴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登记表到淇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xzf.gov.cn)自行下载;报考职业中专岗位缴纳笔试考务费30元,报考其他岗位缴纳笔试考务费60元;现场采集人像信息,信息采集费12元。
报名时间:2017年8月14日—16日工作时间。
报名地点:淇县第一中学新校区。
2.本次招聘各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需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考,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其它岗位的,退还所缴费用。
3.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考试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4.领取笔试准考证
请报考人员于2017年8月19日工作时间,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缴费票据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考试
考试由淇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师职业能力)和专业知识。笔试成绩100分。
报考职业中专岗位的,计算机类、语文、体育、数学和英语专业的笔试科目为一科,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法律法规;电子商务类、财会类、舞蹈、汽车运用与维修类、工程管理和环境设计专业的笔试科目为一科,内容为相应的专业知识。
按照豫政〔2016〕53号文件规定,属于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考生在报名时提供服役、退役相关证件、证明材料。
报考小学、初中、高中岗位的,笔试成绩=教育理论×20%+专业知识×80%
报考高中、职业中专岗位的,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考生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笔试成绩按进入面试人员的平均分计算;也可参加笔试,其笔试成绩按实际考试成绩计算,不再享受免试相关待遇。
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在淇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