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株洲市体育运动学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株洲市体育运动学校成立于1959年,原名株洲市业余体校,位于株洲市芦淞区建设中路245号。2005年,株洲市体育运动学校升格为负责全市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和输送的副县级事业单位,归属于株洲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领导。2011年,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报市政府同意,体校负责举重、皮划艇、赛艇、射击、摔跤、柔道、跆拳道、武术八个项目的训练和发展。目前全校在职在编教职员工35人,其中专职教练21人。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附表)
本次招聘岗位设赛艇教练员1名(人才引进)、武术(散打)教练员1名(人才引进)。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30岁以下(即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四)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发布信息
各环节招聘信息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6月20日-6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00)
(二)报名地点:株洲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人事教育科(天元区鼎诚大厦6楼B座609号)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表2)一式两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带二维验证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并打印),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
4、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全日制学习期间的实习、实践、兼职,均不算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单位在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
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招聘资格。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六、资格审查及考试
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
(一)考试方式: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资格初审合格者均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与面试均采用百分制。
(二)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按照抽签顺序确定专业技能测试的出场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撰写训练计划(教案),测试时长为30分钟;按照所撰写的训练计划(教案)内容进行教案演绎,测试时长30分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撰写训练计划(教案)×40%+教案演绎×60%合成。
(三)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沟通与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自我认知能力、举止仪表等。
(四)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综合成绩均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前。
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受纪检监察、人社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市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政府门户网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
九、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一、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株洲市体育运动学校:0731-28687922(咨询)
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0731-28686304(报名咨询)
市人社局:0731-28681082(监督)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解释。
附:1.《2017年株洲市体育运动学校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2.《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下载:附件1、2
株洲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