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远县公开选调县外在编在岗教师工作方案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引进优秀人才充实我县教师队伍,根据《安远县公开选调县外在编在岗教师暂行办法》(安府办发〔2017〕5号),经研究,决定择优选调一批县外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为保证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调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20名县外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其中初中语文2名、初中数学2名、初中物理2名、初中政治1名、初中历史1名、初中地理1名、小学语文2名、小学数学5名、小学英语1名、小学音乐1名、小学体育1名、小学美术1名。
二、选调条件
(一)户籍条件
选调对象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安远县户籍,系外县(市、区)在编在岗教师的;
2、具备安远县户籍的城乡居民及安远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配偶或子女系外县(市、区)在编在岗教师的;
安远县户籍的认定办法为参加高(中)考前系安远县户籍或选调当年7月1日前具备安远县户籍。
3、特级教师,任期内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近三学年度曾获评市级以上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或班主任者,可不受户籍限制。
(二)年龄条件
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龄终算时间为选调当年6月30日)。特级教师、任期内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等拔尖人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三)教龄条件
必须具有2学年以上(含2学年)任教经历(教龄终算时间为选调当年6月30日)。
(四)学历及教师资格条件
报考初中教师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须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五)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六)近两年年度考核必须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
(1)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三、选调方式
1、特级教师,任期内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近三学年度曾获评市级以上优秀教师(班主任)者,经体检合格可免试调入;
2、不具备免试条件的,采取面试(说课、试讲)方式进行选调;
3、在确定免试调入人员后,根据剩余选调名额,分学科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调。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将本方案有关内容于2017年8月5日-8日至日在安远县人民政府网、安远教育网、安远发布等信息平台进行公告。
(二)申调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7日-10日
2、报名地点:安远县教育局人事股
3、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编制证原件及复印件;
(5)年度考核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任教所在地人事部门出具的年度考核证明);
(6)任教所在地教育和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参加选调的证明(选调当年在重点高中任教的教师除外);
(7)已婚教师还须提供户口所在地县(市、区)计生部门出具的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
(8)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
(9)工作期间获得的主要荣誉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要求用A4纸复印,一式一份。上述材料按顺序整理,证书原件审核后上交复印件即可。
4、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岗位。
(三)资格审查
在报名时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凡不符合条件或者材料不齐的不接受报名,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凡发现有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情况或在考试中存在违规情形的,将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四)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7年8月13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统一参加选调面试。面试采取说课、试讲等形式,面试具体要求另定。
(五)体检
按岗位选调计划数,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执行。体检地点为安远县人民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六)确定拟调入人员
根据各学科岗位计划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调入人员。面试成绩相同者,学历高者优先;若学历相同,则职称高者优先;若职称相同,则年龄大者优先。若参加面试合格人员少于对应的岗位选调计划数,由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研究调整选调计划。
(七)办理调动手续
拟调入人员名单报经县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编办、县财政局分别按规定程序给予办理相关手续。所有调入人员须与县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并在安远县教育系统工作5年以上才能申请调动或者参加其它招聘考试。调入人员必须在2017年8月30日之前办理调入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调入资格。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调动手续或其它原因产生的缺额,根据面试成绩按照相关程序依次递补。
(八)安排任教学校
由教育局根据学校学科缺额情况统筹安排到农村中小学任教。
五、政策待遇
凡调入我县的教师,均享受与县内在编在岗同学校、同学段教师同等待遇。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选调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县长为组长,县人社局局长、教育局局长为副组长,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编委办、县财政局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公开选调县外在编在岗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由教育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教育局、人社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选调工作由县教育局、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七、工作要求
(一)公开选调县外在编在岗教师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操作,确保选调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外,并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凡不符合选调条件或未履行选调程序的,一律不予办理调入手续。
(三)选调的教师必须服从县教育局的安排,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学校报到上班,否则取消其调入资格。
安远县公开选调县外在编在岗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8月4日
附件:安远县公开选调县外在编在岗教师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