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县2017年公开招聘山区中小学、幼教教师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山区中小学、幼教教师200名,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中小学教师200名,其中中学教师50名,小学教师130名,幼教教师20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师范类取得中小学、幼教教师资格证未就业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普通高校毕业生;
2、非师范类取得中小学、幼教教师资格证未就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无社会劣迹。
3、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往届毕业生为邢台县户籍,或父母、配偶有一方为邢台县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职工。
4、年龄: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应聘人员30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的应聘人员35周岁以下。
5、应聘小学教师、幼教教师岗位的要具备专科以上学历,应聘中学教师岗位的要具备本科以上学历。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应聘岗位具体条件
本次招聘的中小学、幼儿教师岗位共有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幼教、科学13个学科,具体岗位条件见《邢台县2017年公开招聘山区中小学、幼教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如有涉及本人直系亲属参加应聘的,工作人员应当回避。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7年7月26日—8月3日通过邢台县政府网站、邢台县电视台、邢台日报、邢台县人力资源网及有关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7年8月3日—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邢台县教师发展中心(邢台县会宁中学南邻)。
联系电话:0319-3227316(邢台县人社局);
0319-6771030(邢台县教师发展中心)
4、报名要求:报名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1张近期小二寸免冠蓝底照片。报考人员可根据所学专业及特长选择报考规定的相近学科(不含幼教),并注明是否服从调剂。报名时填写《邢台县201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教教师报名登记表》,交报名费100元。
5、资格审查: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依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
6、采集信息:对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当场摄像,采集指纹。
7、开考比例:同一岗位学科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整该岗位学科招聘计划。
8、准考证发放:初步定于2017年8月8日8:30-17:30凭身份证在邢台县教师发展中心领取准考证。请考生保持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取证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