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2、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
3、笔试内容:所申报的学科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考试范围等;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4、笔试成绩:设立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与笔试成绩一并公布,笔试成绩按60%记入总成绩。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学科计划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小数,只入不舍),语文、数学、幼教三个学科面试比例为1:1.3,其他学科面试比例为1:1.5,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另行通知。
3、面试方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反应应变、语言表达、举止仪表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面试采取外包形式,评委全部外聘。面试总分为100分,最低分数线为60分,由评委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评委成绩的平均分即为应试者的面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面试结束后即公布面试成绩。
4、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成绩按岗位分别排名。
总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入选,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以考察方式确定最终人选。体检工作由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实施。
对体检合格者,人社局负责对其学历档案进行审查,招聘单位负责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档案材料进行复查核实。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由县人社局根据考生的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县人社局大门口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填写《邢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办理相关聘用审批手续。
2、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入编和正式聘用手续;考察不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取消聘用,并报县人社局备案。
3、拟聘人员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择岗(中小学教师按照高中、初中、小学的顺序择岗,专科学历不得选择中学教师岗位)。
4、本次招聘的中小学教师,除编制调整或学校合并情况外五年内不准调动,上岗前由教育局负责组织岗前培训。
本简章由邢台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邢台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