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解决教师数量严重不足问题,实现教师队伍结构合理、学科配套、整体素质提高的目标要求,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机构编制管理暂行规定》(鄂政办发[2001]112号)、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教育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实行测算核定的通知》(十编办发[2002]35号)和开发区《关于建立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属学校教师正常补充机制实施办法》(十开办发[2012]61号)文件精神,结合开发区中小学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拟于2017年7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中小学教师。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属小学招聘未正式就业的学历为本科的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初中招聘未正式就业的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8周岁(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详见附件1《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对《岗位表》中有关内容的咨询,请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和开发区文教卫局联系。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已在编在岗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若在招聘公告发布之前办理了辞职手续,以当地人社部门审核盖章日期为准,可视为非在编在岗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11月16日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岗位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岗位表》。
(一)关于报考年龄等相关截止时间要求:《岗位表》中要求的年龄计算日期为6月30日后(如某岗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17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考生(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已申请认定并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通过),若在2017年8月4日前仍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者,取消聘用资格。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关于学历要求的说明:《岗位表》中招聘条件的学历标明:“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指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仅限于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的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指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三、招聘名额:
1、2017年公开招聘50名所需专业的教师。
2、招聘学科:中学20名(其中:语文5人、数学6人、英语5人、物理2人、化学1人、体育1人);
小学30名(其中:小学语文16人、小学数学10人、小学英语2人、小学体育2人)。
四、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的各个环节,含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资格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www.sygxq.gov.cn)进行。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8日至8月4日8:30-17:30(仅限工作日、工作时间,下同)。
2、资格初审时间: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7月28日至8月4日9:00-17:30期间登录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www.sygxq.gov.cn)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填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资格初审由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及区文教卫局负责,如有疑问请咨询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及开发区文教卫局。
3、缴费确认时间: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7年7月28日至8月4日9:00-17:30进行报名确认和网上笔试缴费。报考人员缴费后,网上显示“确认”,报考人员点击确认后缴费即为成功。未按期参加报名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准考证打印时间: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可于2017年8月9日9:00至笔试开考前,登录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www.sygxq.gov.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部联系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