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十堰市茅箭区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十堰市茅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茅政办发[2011]96号),十堰市茅箭区所属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岗位及资格条件
十堰市茅箭区所属学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07名。招聘的岗位及资格条件见《2017年十堰市茅箭区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一)关于报考年龄等相关截止时间要求: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日(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报考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报考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2、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17年7月31日;3、报名所需各类执业资格证件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对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
(二)关于学历学位要求的说明:《岗位表》(附件1)中招聘条件的学历标明“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的,首先要是全日制,同时指具有本科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指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详见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资格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具备岗位所必须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的各个环节,含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资格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十堰市茅箭新闻网(www.symaojian.gov.cn)进行。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2日8∶30至5月28日17∶30。
2、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5月22日8∶30至5月29日17∶3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缴费确认时间:2017年5月30日8∶30至6月2日17∶30,报考人员网上缴费确认。报考人员在缴费期间,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填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17年6月6日8∶30至6月11日8:30,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上述时间内,登录十堰市茅箭新闻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到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解决(咨询电话:0719-8791332)。
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均需持有笔试准考证(建议至少打印2份),请考生妥善保存。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填写有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报考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大小20KB以下,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
3、网上报名确认后,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须通过网上缴纳笔试费用100元。
4、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是根据招聘单位岗位要求及工作需要设置的,对提供虚假报考材料及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一律不允许报名。即使报名参加考试的,资格复审时一经核实,取消面试资格,并录入诚信黑名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与招聘公告条件要求不符的,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报名、缴费并确认的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未达到1:3比例的紧缺学科可放宽到1:2)的岗位予以减少或取消,减少或取消的岗位调剂到紧缺学科并在十堰市茅箭新闻网上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退还已缴报名费。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2017年6月11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教育法律法规,综合知识,作文等,笔试满分为100分。
(四)政策性规定加分:
1、根据鄂人〔2006〕16号和十政办发[2013]176号文件规定,截止2017年6月1日,对“三支一扶”和十堰城区(不含郧阳区)社区网格员服务期满2年且两个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的,报考时,笔试成绩增加5分。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和《“三支一扶”人员报考优惠申请表》(附件3)或《网格员报考优惠申请表》(附件4)于2017年6月5日8:30--17:30到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事业科(地址:十堰市武当路71号)办理笔试加分手续,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
2、已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原“三支一扶”人员和十堰城区社区网格员,如已享受过加分政策,参加本次教师岗位公开招聘考试,不再重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
3、同时符合“三支一扶”和网格员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
(五)考生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
(六)笔试结束后在十堰市茅箭新闻网查询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