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张湾区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不含新机制教师)招聘条件
十堰市张湾区2017年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不含新机教师)13名(其中:小学语文8名、小学数学3名、小学体育2名),招聘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位证书(其中属2017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可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明,聘用通知下达后报到时必须提供正式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持有小学及以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可以报考参加考试,但应在三年聘期内取得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6.身体、心理健康。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已在编在岗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含试用期人员,若在招聘公告发布前办理了辞职手续,以当地人社部门审核盖章日期为准,可视为非在编在岗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予受理应聘的人员。
十堰市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堰市张湾区教育局
2017年3月21日
湖北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考试公告(7376名) [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