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2017年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不含新机制)报考条件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编办《关于做好2017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用编计划及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人〔2017〕2号)等文件精神及我县教师岗位空缺情况,现将郧西县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不含新机制)招聘考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根据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2017年郧西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3名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不含新机制),具体学段学科情况详见省教育厅公布的岗位计划表。
二、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农村山区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身心健康,适应农村学校工作需要。
4.30周岁以下,即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资教生(含特岗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的,年龄条件与新机制教师一致。
5.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6.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全日制学历暂未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且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但应在首个三年聘期内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4.在职在编人员与用人单位有服务期约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5.我县中小学校现有在编教师。
四、报考程序、笔试、面试等相关要求与湖北省新机制教师招聘公告要求一致。
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郧西县教育局
2017年3月24日
湖北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考试公告(7376名) [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