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济南市槐荫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育系统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根据所属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96号)以及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6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我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6月20日以后出生);
(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一:岗位汇总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
(四)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五)本次招聘分设A、B、C三类岗位。其中A类岗位无任教经历和工作年限的限制;B类岗位需具有至少一学年相应学段学科教学经历,并提供相应证明;C类岗位为定向岗位,面向符合条件的我省实施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并提供相应证明;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并提供单位证明。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并提供用人单位证明。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亲属回避等关系的岗位。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教学经历。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3年、2014年、2015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仅限2012年选聘人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C类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134人,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17年槐荫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一)。
三、报名时间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6月20日9:00-6月21日17:00
查询时间:2017年6月20日11:00-6月22日12:00
缴费时间:2017年6月20日11:00-6月22日24:00
报名、缴费网址见槐荫教育网(www.hyjy.cn)公告栏。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2.单位初审。区教育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次招聘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网上报名期间,区教育局将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3.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4.招聘计划的调整
报名结束后,区教育局对审查通过人数进行统计,报名人数达不到1:7比例的,按以下原则执行。①报名人数达不到1:7比例的A类岗,最少不得低于1:5,达不到1:5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②报名人数达不到1:7比例的B类岗,最少不得低于1:5,达不到1:5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调整为同组、同学段、同学科的A类岗;③报名人数达不到1:7比例的定向C类岗,最少不得低于1:5,达不到1:5的,取消该岗位计划,调整为同组、同学段、同学科的A类岗。因招聘计划取消造成相应考生无法报考的,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调整情况将在槐荫教育网及时公告。
5.网上缴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在网上缴费。审查通过的非技能岗位笔试考务费为40元/人,审查通过的技能岗位专业技能测试费70元/人,进入笔试的技能岗位笔试考务费40元/人。
6.技能岗位打印面试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技能岗位应聘人员于6月24日9:00至开考前半小时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和相关事宜见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区教育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确认工作。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确认采取网上查看报名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确认,一经确认,不能更改。
(三)免费说明
困难(特困)家庭应聘人员凭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颁发的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关证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经审查,情况属实者免收各项考试费用。
免费人员材料审核时间:6月22日上午9:00—11:30
地点:济南第十二中学,地址:济南市槐荫区经四路西口,省畜牧局东临,可乘坐1、13、19、21、101、78、K90、K156等路公交车,经四路西口站下车即到。
四、考试方法
本次考试分技能岗位和非技能岗位,其中技能岗位包括幼教、中小学英语、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学科岗位,非技能岗位为其他学科岗位。技能岗位采用面试、笔试和综合考察的方法;非技能岗位采用笔试和综合考察的方法,均为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技能岗位面试
时间、地点及内容等要求见面试准考证。面试采取专业技能展示等方式进行,主要从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面试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选,达不到1:5的,按照实有人数确定。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并在槐荫教育网及时公布。
进入笔试的技能岗位应聘人员和报名成功的非技能岗位应聘人员于2017年6月29日9:00至笔试开考前半小时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面试考官由德才兼备、办事公道、具有相关学科知识和面试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担任,考场内设社会监督席,在现场对面试组织程序、评分过程和打分情况进行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