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2017年二季度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为加快教育改革发展步伐,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共46名,岗位等级12级及以下。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招聘名额见《2017年二季度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以下情形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较好的职业素养。
2.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同。
5.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且获得相应学位。
6.全日制重点高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①大学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奖励。
②大学期间获得校级二等及以上专业奖学金。
③在大学期间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专业竞赛奖。
7.2017年以前的毕业生应在报名时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语文教师普通话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余教师普通话为二级乙等及以上);2017年应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语文教师普通话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余教师普通话为二级乙等及以上);2017年应届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须于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语文教师普通话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余教师普通话为二级乙等及以上)。高一级的教师资格证适用于低一级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和相应学科要求的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8.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1年6月17日及以后出生)。
9.服从安排并承诺在用人单位服务5周年及以上。
10.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参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以及《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审核报考专业。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6月17日上午8:30一12:00,下午15:00一17:30。
报名地点: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招聘大厅
报名联系电话:70700807、13274076806
联系人:李老师
2.报名方式及要求: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类别报名。
报名提供材料:2017年应届生持本人身份证、获奖材料、学习成绩证明及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丰都县2017年二季度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往届生提供本人身份证、获奖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人学籍档案中学习成绩证明(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报名地点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考试考核对象。报考教师发展中心岗位还需提供本科阶段毕业证书。
(二)资格审查
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名者的报名资格、学习成绩、在校德能勤绩表现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