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济南市市中区教育系统考选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充实新建学校骨干教师队伍,根据市中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所属部分新建中小学面向全省公开考选中小学学科教师,现将2017年济南市市中区教育系统考选中小学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报名范围:全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济南市教育局、济南市各区县教育局(管委会教体局)直属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在本次报名范围之列。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2.报名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4月11日以后出生)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及相应证书。
4.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考选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名。报名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5.具有所报考相应学段学科三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历。
二、考选岗位及计划
本次共确定公开考选计划30名。具体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2017年市中区教育系统公开考选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2)。
三、报名时间、资格初审、报名材料交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4月10日9:00-4月11日16:00
查询时间:2017年4月10日11:00-4月12日12:00
缴费时间:2017年4月10日11:00-4月12日24:00
报名、缴费网址:济南市市中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jnszjy.net/)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每人按学科分类(岗位)和岗位分组进行一次申报,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2.单位初审。区教育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次招聘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4.招聘计划的调整。报名结束后,区教育局对审查通过人数进行统计,报名人数达不到1∶7比例的,按以下原则执行。各学科考选计划人数与报考审查通过人数之比应至少达到1:3,达不到1:3的,计划考选1人的,取消考选计划,计划考选2人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考选计划,取消或核减的计划可调整给同学科的其他组别岗位;报名信息一经审查通过,不得更改。对报名取消考选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报名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下午16:00前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调整情况将在济南市市中区教育局网站及时公告。
5.网上缴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在网上缴纳考务费,标准为70元/人。
6.打印答辩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于4月13日14:00至考试集合前半小时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答辩准考证,答辩时间和相关事宜见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所填报(提交)所有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确认工作,其中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确认采取网上查看报名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确认,一经确认,不能更改。
(三)交报材料。需要报名人员登陆济南市市中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jnszjy.net下载《2017年济南市市中区教育系统公开考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按要求规范填写。
答辩后现场交报的资格审查必查材料有:①《报名表》(提供本人手写原件,字迹工整);②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报名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③毕业证原件外,与报名提交的毕业证相对应的《就业报到证》,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需要同时提供本人本科段的毕业证;④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语文学科要求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⑤教师资格证;⑥留学回国人员报名者,需同时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⑦现聘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原件(证明模板另附);报名者本人自行处理与现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事宜(截止日为在考核体检合格公示期满后第一个工作日)。⑧其他材料,主要交报荣誉证书,其中县区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综合荣誉如教学能手、优秀班主任和区优质课一等奖等荣誉优先交报(证书遗失的,需提交相关部门的表彰文件)。
在考选单位组织进行答辩考试结束后,需要报名人员现场提交上述所需审查材料的原件,同时提交除《报名表》、《单位同意报名证明》以外的其他所有必查材料的复印件(要求按上述序号排序装订后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