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惠东县公开招聘中小学高层次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我县教师队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进教育稳定持续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惠东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5—2020年)》等精神,我县2017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1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范围及报名条件
要求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同时本科学段必须是师范类全日制毕业,并具有与招聘职位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惠东职业中学新闻学职位不限教师资格证书)。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7月1日后出生)。
四、招聘名额及学科
此次公开招聘共11人,具体职位和招聘名额见附表《2017年惠东县公开招聘中小学高层次教师职位计划表》。
五、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六、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6月19日(以收到报名资料或邮件时间为准,请报考人员在2017年6月19日前来电确认报名资料是否收到,联系电话:0752-8833275)。
(二)报名办法: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
符合招聘条件且有意到我县学校从教的,可登陆广东省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惠东县教育局网站,下载《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按要求填写好有关信息,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就业推荐表和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用快递的方式邮寄到惠东县教育局人事股(惠东县教育局地址:广东省惠东县平山街道新埔街27号,邮政编码:516300,收件人:周飞燕)。
(三)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7年6月23日(星期五)上午8:30—11:00,资格审核合格者参加面试。
(四)面试时间:2017年6月23日下午14:30—17:30
(五)现场资格审核和面试地点:惠东县教师进修学校(平山街道办泰园1路)。
联系电话:0752-8833275、0752-8812198。
(六)现场资格审核有关要求
1、提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
2、带齐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含本科学历证书和成绩表)、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和有关获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3张。
(七)有以下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人员;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2、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七、考试方式
(一)考试采取面试和考核的方法进行,考核不合格不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予聘用。
(二)面试内容:教育教学综合能力测试及仪容仪表等,满分100分。
(三)根据考试成绩按各学科招聘计划数的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聘对象。
八、体检
拟聘用对象到指定的县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考察
拟聘人员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十、公示与聘用
1、对资格审查、能力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县教育局网站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相关要求
(一)现场签订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逾期未签订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者被确定为聘用对象的,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则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被录用的教师必须与县教育局签订协议书,从到我县任教之日起,五年内不得调出惠东县教育系统。
(四)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学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2017年6月9日
附件1:2017年惠东县公开招聘中小学高层次教师职位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