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区社会事务局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济南高新区社会事务局直属学校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济人字〔2009〕1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此次公开招聘在编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6月10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三)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五)具有2学年及以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相应学段学科课堂教学工作经历;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符合上述条件也可报考。
具有工作经历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亲属回避等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此次我局共有4所直属学校,拟招聘在编教师29名。招聘岗
位及具体要求详见《济南高新区社会事务局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通过济南高新区网站(网址:www.jctp.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6月10日9:00-6月12日16:00
查询时间:2017年6月10日11:00-6月12日24:00
缴费时间:2017年6月10日11:00-6月13日24:00
缴费网址:济南高新区网站(www.jctp.gov.cn)
(三)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已保存报名信息并且尚未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可于2017年6月12日下午16点之前继续修改或完善报名信息。16点停止修改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四)单位初审。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通过网上回复说明理由。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要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须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要求的专业工作年限经历,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以2017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
(五)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6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不再进行调整。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
(六)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本人网上提报的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综合测试资格复查时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
(七)打印笔试准考证。缴费成功人员于2017年6月22日9:00至6月24日开考前半个小时,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参加综合测试时使用)。
四、考试和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笔试、综合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阶段考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一)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主要从职业道德、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面试时间初定2017年6月17日-6月18日(具体详见面试通知)。
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进入笔试范围人选,经济南高新区人力资源部门、教育部门审核后,结果在济南高新区网站公布;对合格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计划;计划招聘1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未进入笔试范围人选的笔试考务费,由高新区社会事务局联系应聘人员予以退还。
(二)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笔试科目为教育教学类专业基础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实务、教学案例分析、新课改及素质教育等相关知识。
2.笔试时间:初定2017年6月24日9:00—11:00(具体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