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教育局部分学校(单位)引进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院校优秀毕业生公告
济南市为山东省省会、全国十五个副省级城市之一,环渤海地区南翼的中心城市,是山东省政治、文化、教育中心。济南北连首都经济圈,南接长三角经济圈,东西连通山东半岛与华中地区,是环渤海经济区和京沪经济轴上的重要交汇点,环渤海地区和黄河中下游地区中心城市,山东半岛城市群和济南都市圈的核心城市。
济南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单位)及历下区、市中区部分学校,计划于3月29日分别赴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通过现场报名、考试的方式,引进2017届优秀全日制毕业生。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和条件
本次引进对象为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院校2017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应聘人员需具备如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2017年毕业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
(三)所学专业对口(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对口,教师资格证种类和任教学科均与申报学科对口);
(四)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3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7年3月30日以后出生),本科生不超过26周岁(1992年3月30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引进计划
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计划引进110人,历下区所属学校计划引进15人,市中区所属学校计划引进34人(岗位计划及分组情况详见附件)。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信息发布
通过济南市教育局(www.jnedu.gov.cn)、北京师范大学(www.bnu.edu.cn)、华东师范大学就业与创业服务网(www.career.ecnu.edu.cn)、华中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career.ccnu.edu.cn)、东北师范大学(www.nenu.edu.cn)、陕西师范大学就创网(job.snnu.edu.cn)、西南大学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网(bkjyw.swu.edu.cn)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3月27日-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应聘人员可提前从网站下载《报名表》,按要求规范填写后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邮箱地址:jnsjyjrsc@163.com;历下区所属学校邮箱地址:jnderun2017@163.com;市中区所属学校邮箱地址:rsk67987535@163.com)),并于3月30日上午到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现场提交报名材料(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2017年3月30日上午,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版照片3张;②个人简历(包括本人基本信息、获得荣誉及实践等情况);③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表》;④加盖院系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成绩单);⑤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组别,超报者取消其所有应聘岗位的报名资格。上述需提交的所有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资格初审
单位指定专人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当场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并发放面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采取现场组织方式,分为面试、笔试、试讲三部分。
(一)面试主要从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专业技能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笔试范围。
(二)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类和专业基础知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试讲范围(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试讲成绩在试讲结束后公布,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选岗范围(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选岗。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5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面试成绩占30%、笔试成绩占30%、试讲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选岗范围人选,依次等额进行选岗。
应聘人员选岗结束后,应聘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单位现场办理签约手续。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单位负责,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具体考察体检工作时间由市教育局另行确定,并通过网站公布后组织实施。
应聘人员在签约后未能按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书,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视为违约,单位有权终止协议,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聘用
拟引进人员名单报经审批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经相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济南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31-66608051(3月27日-3月29日)
王老师17864137930(3月30日-4月1日东北师范大学引进岗位)
毕老师18615256612(3月30日-4月1日陕西师范大学引进岗位)
附件:
附件1:引进优秀毕业生报名表.xls
附件2:引进优秀毕业生分组表.xls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