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兰店区2017年自主招聘高中、初中教师公告
为了满足学校教学发展的需求,根据《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大人社发〔2013〕71号)、《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大人发〔2006〕24号)、《大连市各类学校自主招聘高层次全日制优秀毕业生实施意见》(大人社发〔2013〕73号)规定,普兰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兰店区教育文化体育局组织部分学校自主招聘高中、初中教师,特此公告。
一、招聘数量
本次招聘共组织普兰店区教育文化体育局所属12所学校,自主招聘教师19名。
二、招聘原则
此次自主招聘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2017届(含择业期)毕业生、全国重点及本地师范类院校的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017届(含择业期)优秀毕业生;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要达到50%以上。(招聘计划详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本岗位教育教学工作;
(四)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五)已被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事业单位录取的,或已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的,不接受报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信息发布及查询
本次招聘公告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普兰店政府门户网和辽师大就业网等相关网站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20日(8:00—11: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的方式。
3、报名地点: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与就业处(原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4、报名要求:
(1)必须本人现场报名。
(2)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后未按期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采取诚信承诺制,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整个招聘工作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应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现场报名:
1、《普兰店区教育文化体育局自主招聘毕业生报名登记表》1份(具体表样附后,报名者自行下载)。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网上查询教师资格证明件)各1份。
4、2017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的推荐表(加盖院系公章)1份。
5、在学校期间获得的各类证书、岗位条件所需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全部相关材料或者复印件应使用A4规格的纸张,并按照以上顺序装订(简历装订一份)。未被录用者,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不予返还,保存备查。
6、报考同一岗位要形成不低于3:1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3:1竞争比例时,取消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并通知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进行岗位调整。对不同意调整或不能调整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三)面试初选。报名结束后,招聘组通过审查应聘人员申报材料、考生自我介绍等,对应聘人员的综合情况进行测评,以所报岗位招聘计划3:1的比例拟定面试入围人员。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面试。
组织专家组对应聘毕业生进行面试,主要考查毕业生应聘岗位所应具备综合素质的知识与技能、基本教学素质与方法等。面试采取确定教材,随机抽课试讲的方式进行(考生准备时间为30分钟,讲课时间为不低于10分钟,不超过15分钟)。考生的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
全部应聘人员面试结束后,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考察体检人员。面试成绩并列者,通过加试的方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