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学校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农业学校是隶属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的事业单位。学校主要承担培养符合本市“三农”发展方向的中等职业技能人才工作。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专任教师,8名。
二、招聘岗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热爱教育教学工作,思想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精神强,具备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2.社会在职人员和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30日。
3.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备拟应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体专业、岗位以及报考条件,详见《招聘简章》。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和拟聘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完成网上报名后,将报名表(网上下载并签名)、个人简历、上海市居住证及一年以上有效期证明、学历学位证明(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推荐表、成绩单)及其他科研成果、学术论文、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人事处。请点击进入网上报名系统(zp.shafc.edu.cn)。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3月30日(以到达邮戳或签收时间为准)。
2.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面试通知。
3.考核、面试
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取笔试、试讲、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以提问形式为主。
4.政审与体检
结合面试、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对其政审与体检。
5.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聘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和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上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孙老师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中山二路658号人事处
联系电话:021-67722643
附件:招聘简章
上海市农业学校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