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静安区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持有与岗位匹配的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可放宽一年取得)。
4、应聘语文教师和幼儿园教师岗位的教师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须具有学前教育专业岗位培训证。
5、有海外留学经历者,学历为国家教育部门认可并有学历鉴定书。
二、中小学单位具体任职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届毕业生、在职教师、社会人员,且符合相应条件。
2、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届毕业生,须具备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能取得相应学历的学位;外省市户籍应届毕业生,须具备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能取得相应学历的学位。
3、在职教师:
①具备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者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③区级以上骨干教师(荣获市、区级教育教学评比等第奖、区级以上综合类荣誉者或市名师基地学员),具有中级教师职称者年龄需在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符合以上条件,年龄30周岁以下者,职称条件可适当放宽。
4、社会人员:
①具备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②年龄在30周岁以下,同等条件下,有教师或相关教育工作经历者优先,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幼儿园单位具体任职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届毕业生、在职教师或社会人员,且符合相应条件。
2、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届毕业生,须具备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且具有一定艺术类特长,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大学学前教育专业可放宽至大专学历。外省市户籍应届毕业生,须具备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能取得相应学历的学位且具有一定艺术类特长。
3、在职教师:
①具备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者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③区级以上骨干教师(荣获市、区级教育教学评比等第奖、区级以上综合类荣誉者或市名师基地学员),具有中级教师职称者年龄需在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符合以上条件,年龄30周岁以下者,职称条件可适当放宽。
4、社会人员:
①具备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年龄30周岁以下,并具有相关教育教学经历两年及以上,具有一定艺术类特长。
四、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1月5日上午9:00--2017年1月10日中午11:00。
报名方式:静安教育信息网:http://www.ja.edu.sh.cn/快速导航下方,本区学校网站。
五、报名递交材料:
(一)、应届大学生
1、身份证;2、个人简历;3、2017年6月底大学毕业证书(硕士及以上学历提供)、学位证书(硕士及以上学历提供)、高中毕业证书;4、上海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推荐表;5、师范类毕业生实习评价表;6、教师资格证书(如无可不提供);7、英语四、六级证书;8、计算机证书;9、普通话证书;10、大学学习成绩单;11、各类荣誉证书(含奖学金奖励证书);12、未参加***证明(应届毕业生一般由就读大学党组织出具)
(二)、本市在职教师
1、身份证;2、个人简历;3、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4、教师资格证书;5、教师专技证书;6、英语、计算机、普通话证书;7、各类荣誉证书;8、未参加***证明
(三)、本市社会人员
1、身份证;2、个人简历;3、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4、教师资格证书;5、教育教学经历两年及以上相关经历的证明;6、未参加***证明;7、警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8、劳动手册;9、非学前教育专业毕业需具有学前教育岗位培训上岗证。
六、招聘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需经过学校面试、本体知识考试、专家面试、心理测试、录职体检等环节,各环节均合格后方可有效。
七、聘用方式和待遇:
如正式录用并与本校签订聘用合同(事业编制),福利待遇享受用人学校同等人员待遇。
2017年1月4日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