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教育局赴华中师范大学现场招聘公告
为适应我区学校发展的需要,改善师资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我区教育总体办学水平,决定组团赴华中师范大学现场招聘紧缺学科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与条件
1、高中学校教师
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
2、义务教育学校教师
相关专业本科及其以上应届毕业生。
3、幼儿园教师
学前教育专业的本科及其以上应届毕业生,音、体、美等专业师范类优秀应届毕业生(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及幼儿教师上岗证)。
二、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数共525名(事业编制教师)。
三、现场招聘时间和地点
招聘时间:2017年3月6日至3月7日。
招聘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学生就业工作处
具体安排:
1.2017年3月6日下午15:00在华中师范大学学生就业工作处A111举行上海市松江区教育局招聘政策宣讲会及现场招聘活动
2.2017年3月7日上午8:30——10:00在华中师范大学学生就业工作处B110举行意向应聘学生面谈。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在区人力社保局的指导下,在区纪委、区教育局纪委的监督下,由区教育局组织进行。
1、应聘者首先通过电话联系,联系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中的意向单位,投递应聘材料,由招聘单位进行材料审核、课堂教育教学能力等测试。
2、教育局招聘工作小组对学校上报的应聘者材料进行复审,确定参加进入应聘程序名单。
3、经应聘者与招聘单位双向选择后,由招聘单位按拟招聘计划1:1比例向松江区教育局人事科报送参加综合测试人员名单,经教育局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后通知相关人员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笔试、面试、教育人才准入测试、心理测试),根据测试成绩确定录用人员。
4、通过综合素质测试的人员经网上公示无异议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凡不能按时毕业和取得学位者以及其他要求条件、不能按要求准时报到者,就业协议终止履行。
五、招聘时间安排
1.2017年3月15日前,学校组织招聘、面试,按要求与批准计划1:1提交应聘材料。
2.2017年3月20日前,教育局审核并确定资格名单。
3.2017年3月25日,区统一考试、面试
4.2017年4月中旬公布拟录用名单。
六、应聘所需材料
1、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在校期间成绩单(就读学校盖章有效)。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应聘语文和学前教育学科者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其他学科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4、大学英语水平等级证书(非英语教师岗位的英语水平应达到大学英语四及以上水平(其中应聘学前教育、音乐、美术、体育学科教师岗位者原则上应达到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水平)。
5、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6、师范生提供学校证明。
7、研究生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8、高中毕业证书。
9、课堂教学能力评价表(由学校相关考核人员签名)。
政策咨询电话:上海市松江区教育局人事科,朱老师021-37736326
蔡老师021-37736344
上海市松江区教育局
201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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