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2017年青浦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递交材料要求
1、现场检验:
下列材料中带“*”的,均须携带原件现场验证(现场无复印服务,请预先按要求准备齐全复印资料)。
所有材料按顺序依次整理,无需装订,纸张均为A4纸。
2、递交材料要求
(1)青浦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在线打印,粘贴报名照)
(2)青浦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简历表(在线打印)
注:应聘高中学校、教育集团、工商信息学校、教师进修学院的应聘者到招聘学校现场填写报名表
(3)*身份证复印件
(4)*户口簿(复印户口簿主页和有应聘者信息页)或户籍证明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学历补充说明:
(一)提交最高学历证书须同时提供如下材料之一:
①2002年以来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②2001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提供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③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应聘学前教育、音乐岗位,非全日制本科学历的须提供第一学历证书复印件
(6)*应届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和成绩单复印件,其中本科生不少于六个学期,研究生一般为四个学期成绩单
(7)*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应届生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8)*普通话证书复印件
(9)*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应聘英语岗位的须递交)
(10)在编在岗教师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
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
②*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或在编证明
③*社保缴费证明或近期缴费清单
(11)*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