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虹口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简章
为适应虹口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切实增强教师队伍的生机和活力,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沪人社专发[2009]45号)、《虹口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教学人员公开招聘与录用实施意见》(虹教[2008]92号)、《虹口区教育系统人员招聘录用工作的实施意见》(虹教[2012]77号)等文件规定,结合虹口区教育系统事业发展的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欢迎有志于教育事业的优秀应届毕业生和在职骨干教师加盟虹口教育。
一、教师招聘条件
招聘社会人员的年龄条件一般在三十五周岁以下,对于紧缺学科、高级职称、骨干教师等人员,在招聘时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一)本市户籍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1、高中、职校学校教师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所学专业应与应聘学科一致或相关
“985工程”建设高校本科学历应届毕业生或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含“在职研究生”)适当放宽专业条件。
华师大免费师范生的招聘工作,根据市教委《上海市实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方案》(沪教委学〔2011〕3号)等文件精神执行。
2、义务教育学校教师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所学专业一般与应聘学科一致或相关(条件优秀,可适当放宽专业要求)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对专业条件不作要求
非全日制本科学历所学专业必须与应聘学科一致或相关
对获得“在职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可适当放宽专业条件
3、幼儿园教师
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必须为学前教育专业
非学前教育专业须具备全日制本科学历且有一定的艺术特长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对专业条件不作要求
非全日制本科学历所学专业或第一学历必须为学前教育专业且具有学前教
育工作经历
(二)、非本市户籍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1、高中、职校学校教师
“985工程”高校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紧缺学科可适当放宽专业要求)
“211工程”和上海其他高校相关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对于具有博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不受专业和毕业高校的限制
2、义务教育学校教师
“985工程”、“211工程”高校和上海各高校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师范类专业优先考虑)
省(直辖市)级及以上师范院校本科应届毕业生须在其就读最高学历期间荣获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不做专业要求
3、幼儿园教师
“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和上海各高校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优先考虑,
省(直辖市)级及以上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须在其就读最高学历期间荣获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不做专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