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东北师范大学通化实验学校(通化县同德实验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期间严格执行空编管理及公开招聘人员规定的意见的通知》(吉厅字〔2012〕3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精神,东北师范大学通化实验学校(通化县同德实验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东北师范大学通化实验学校(通化县同德实验学校)公开招聘教师46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2017年东北师范大学通化实验学校(通化县同德实验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22日—1999年3月22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3月22日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1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2017年东北师范大学通化实验学校(通化县同德实验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3.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2017年毕业生(2018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17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17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办法
2017年东北师范大学通化实验学校(通化县同德实验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查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17年3月29日9:00至3月30日16:30。考生(务必使用IE8以上版本浏览器、googlechrome、Firefox浏览器)登陆http://222.169.185.228:23107/officer_thx,选择相应报考岗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照片前,请将照片处理成宽130×高170像素,不大于50k,以保证格式的正确)。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及查询审查结果
时间:2017年3月29日9:00至3月30日16:3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考生填报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考生须及时登陆http://222.169.185.228:23107/officer_thx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审查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考生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争议的,考生可按网上报名流程提起仲裁。审查和仲裁截止时间均为3月30日16:30,未改报、虽然改报但仍未通过审查或仲裁、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或仲裁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审查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3月30日18:00。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务必及时打印报名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三)缴费
免收报名费和考务费。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7年4月5日9:00至4月7日16:30。
考生登陆http://222.169.185.228:23107/officer_thx,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也须自行打印《准考证》,并凭《准考证》按要求参加面试。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方案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员对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考生传真发送学历、学位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4.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