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教育局关于 2017 年省属免费师范毕业生考核聘用安置实施方案
各免费师范生培养院校:
2017 年省属免费师范生毕业在即,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和省人社厅《关于开展免费师范生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3〕44 号)文件精神,省委、省政府从 2013 年起在我省开展免费师范生培养工作。按照免费师范生培养计划要求,2017 年我州将接收安置省属免费师范生219 名(其中:四川师范大学 55 名;西华师大 40 名;成都师范学院 31 名;乐山师范学院特殊教育专业 1 名;四川民族学院 42 名名;阿坝师院 50 名)。现将甘孜州 2017 年省属免费师范毕业生考核聘用安置方案告知如下,请各培养院校对 2017 年省属免费师范毕业生积极宣传。
一、 考核聘用安置组织领导
免费师范毕业生考核安置工作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甘孜州教育局配合组织实施。
二、安置计划下达与岗位落实
根据 2013 年、2014 年各县上报的免费师范生培养需求计划及各层次专业招录培养人数。根据州教育局、州委编办、州财政局、州人社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 2013 年招录免费师范生安置计划相关工作的通知》(甘教发〔2014〕6 号和〔2014〕86 号)文件要求。各县(市)预留编制,对 2013年、2014 年招录的免费师范生安置计划进行了分解下达。
三、考核聘用办法
(一)考核聘用安置原则
1.公开公正原则。
2.专业考核原则。
3.择优选岗原则。
(二)选岗办法
统一组织参加笔试,以笔试成绩排名,按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亮牌选岗。
(三)考核内容
笔试科目:《学科专业知识》
(四) 聘用管理
根据免费师范毕业生考核名次从高到底,依次公开亮牌选择去向情况,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手续,派遣到本人选择的县安排工作。
四、免费师范毕业生报到时间、地点
(一)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免费师范毕业生须提供的材料
1. 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2.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 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4. 毕业院校的派遣通知单。
五、考核时间、地点
考核时间、考核地点:另行通知。
六、免费师范毕业生的履约管理
按照“免费师范生与培养学校、生源地市(州)或报考服务地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签订的三方协议,承诺毕业后回生源地市(州)或报考服务地市(州)所属的实施范围(市、区)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低于 8 年”原则,完善相关就业服务协议的签订,制定并落实免费师范毕业生管理相关规定。对未按培养协议规定履约的免费师范毕业生,按相关违约处理规定执行。
附件:甘孜州 2017 年省属免费师范毕业生安置计划分配表
联系方式:甘孜州教育局人事科 电话:0836-2834722
甘孜藏族自治州教育局
2017 年 3 月 14 日
西华师范大学2017届免费师范毕业生统计表(甘孜州).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