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宜春市直属学校宜春三中、宜春九中面向2017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教学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宜春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宜春三中、宜春九中)拟面向2017届毕业生招聘部分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要求与待遇
1.对象:①国内高校2017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本科或研究生层次所学专业为师范类);②国内“211”及以上师范大学2017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含免费师范生);③国内一本师范大学2017届师范类本科优秀毕业生(以推荐表为准)。
2.要求: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一致(研究生在本科或研究生层次所学专业均可),具备相应层次、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高中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可报考初中岗位),成绩优秀,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3.待遇: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形式
宜春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编办联合宜春三中、宜春九中组织专场招聘会。招聘学校与学生直接见面,双向选择,经过面试后,择优招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四、招聘计划
1.宜春三中(10名):初中物理1名,初中历史1名,初中地理1名,初中生物1名;高中语文2名、高中数学2名、高中英语2名。
2.宜春九中(16名):高中数学4名,高中物理5名、高中生物4名、高中历史2名、高中美术1名。
五、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将宜春三中、宜春九中招聘2017届毕业生信息在相应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和宜春教育网同时发布。
(二)考生现场报名。2017年3月31日考生持填写好的《宜春三中、宜春九中面向2017届毕业生招聘教师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个人简历、荣誉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等资料原件到华中师范大学就业处招聘大厅现场报名(时间8:30-12:00;以上所有材料请同时提供复印件给招聘小组留存)。
(三)确定面试人员。招聘小组审阅考生相关材料,与考生进行交流,按岗位计划数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阶段人员。
(四)组织面试。确定面试名单后,招聘小组电话通知考生。考生持本人身份证于2017年3月31日13:30前到达华中师范大学(具体地点待定)集中参加面试。面试形式为试讲,面试教材:高中为必修1(教材版本:数学为北师大版,美术为人民美术版,其他均为人教版);初中为初二年级上册(教材版本:物理为沪粤版、历史为川教版、地理为中图版、生物为冀教版)。
(五)确定拟签约对象和签约。根据面试结果(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按岗位需要择优确定拟签约人员,经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编办等部门审核通过,现场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因考生放弃签约产生的空缺,在本岗位面试成绩达70分及以上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六)考核与体检。毕业生正式到岗之前,宜春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组织对学生的考核、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协议。
(七)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宜春市人事考试网、宜春教育网上进行公示。
(八)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宜春市政府人事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聘用等手续。
六、其他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2.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者;3.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4.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5.放弃聘用资格者;6.法律、法规及其它规定不准聘用者。
七、咨询电话
宜春市教育局:张彩凤0795-3998126
宜春市人社局:谢洪波0795-3271152
宜春三中:周春锋0795-3273407
宜春九中:熊厂生18779568800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春市教育局
2017年3月15日
附件:宜春三中、宜春九中面向2017届毕业生招聘教师报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