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应聘者学科专业测试(50%)、学校综合分(50%)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对象(学科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全区本学科平均分者不予入围)。
(2)青浦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入围者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心理测试:入围者参加市相关部门组织的心理测试;
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3)青浦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上公示拟录用名单(2017年5月下旬),公示期为7天。
(4)签订就业协议:拟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与招聘学校签订就业协议(2017年5月下旬)。凡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时毕业和取得学位者以及不能准时报到者,就业协议终止履行。
(5)办理入编手续:按招聘条件要求递交有关材料,并上报区人社局审批后办理入编手续。
8.说明
应聘者可兼报全区统一招聘学校的岗位,但所报岗位必须与学科专业测试科目相一致。
(二)应聘全区统一招聘学校
1.招聘岗位及数量
详见附件2:2017年上海市青浦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数量。
2.网上报名
应聘者在青浦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22日—3月28日,依据本方案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公布的具体岗位要求,填写《青浦区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
3.现场递交材料
应聘者本人带好应聘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具体要求见附件3“递交材料要求”)到青浦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北淀浦河路1000号三楼)现场递交材料,递交材料日期为2017年3月26日—3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邮寄应聘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4.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应聘基本条件的参加笔试。
5.学科专业测试
应聘者参加相应的学科专业测试。测试日期为2017年4月15日上午9:00—11:00,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1)本次招聘测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测试辅导培训班。
(2)入围名单确定。青浦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根据学科专业测试成绩,按照学段学科由高到低排列原则,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岗位报名入围名单(学科专业测试成绩低于全区本学科平均分20分以下者,不予入围),并于2017年5月8日在青浦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网上公布。
6.岗位报名
青浦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将于2017年5月9日—5月10日接受网上岗位报名,按学科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岗位1:3的比例进行岗位投档;岗位报名入围的应聘者,每人可报1个岗位。
7.面试和试教
青浦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应聘者进行面试和试教,时间为5月下旬,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8.录用办法
(1)根据应聘者学科专业测试(50%)、面试和试教(50%)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入围(面试和试教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青浦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入围者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心理测试:入围者参加市相关部门组织的心理测试;
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3)青浦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上公示拟录用名单(2017年6月上旬),公示期为7天。
(4)签订就业协议:拟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与招聘学校签订就业协议(2017年6月中下旬)。凡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时毕业和取得学位者以及不能准时报到者,就业协议终止履行。
(5)办理入编手续:按招聘条件要求递交有关材料,并上报区人社局审批后办理入编手续。
(三)免费师范生
免费师范生的招聘工作,根据市教委《上海市实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方案》(沪教委学[2011]3号)等文件精神执行。
(四)高端教育人才引进
详见“2017年上海市青浦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端教育人才公告”。
四、激励办法
1.对新引进的“985工程”高校优秀毕业生(指在“985工程”高校就读期间被评为省市级优秀大学生或优秀毕业生),被本区学校聘用,在规定的服务期内经考核后予以10万元的生活补贴。
2.高端教育人才激励办法,详见“2017年上海市青浦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端教育人才公告”。
五、招聘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59715007(沈老师),59710155(徐老师)
监督电话:69713877(沈老师、朱老师)
附件1:2017年上海市青浦区高中学校、教育集团、工商信息学校、教师进修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数量及联系方式
上海市青浦区教育局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