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登记表》1份、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照片3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报考人员属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含成绩表)、复印件1份和就业协议书原件;其他报考人员须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其中:未正式就业的,需提供就业报到证。已正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的,需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留学回国人员或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5.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需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6.能证明符合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考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组现场收取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确定为参加考试人员。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聘用阶段的复核结果为准。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有效、准确无误,以便及时通知面试时间安排及相关考务信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或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考试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1)华中师范大学笔试时间:2017年3月27日下午14:30。
(2)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笔试时间:2017年3月29日晚上19:00。
(3)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笔试时间:2017年3月31日下午14:30。
2.笔试地点:报名时通知。
3.笔试科目:教育综合知识(类同2017年福建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题型:单选、多选、判断,时间90分钟。
4.笔试成绩合格线:60分。
(二)面试
1.华中师范大学面试时间及地点:2017年3月28日上午8:30,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2.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面试时间及地点:2017年3月30日上午8:30,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面试时间及地点:2017年3月31日晚上19:00,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办法:根据各岗位类别拟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其中,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5分以上方为合格。
面试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话题表述,由报考人员根据规定话题进行表述,时间不超过3分钟;第二部分为问题回答,由报考人员回答1个指定问题,时间不超过3分钟。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
(三)综合成绩的计算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40%+面试成绩(百分制)×60%。
五、聘用办法
(一)根据各招聘岗位拟招聘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拟签约对象,由报考人员本人与晋江市教育局当场签订就业协议。报考人员未签订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并在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加试一道答辩题,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各招聘岗位拟签约对象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当场公布。
(二)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综合成绩不低于75分的,方可确定为拟签约对象。
(三)签约双方另签订附加条款,明确协议签订后招聘方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组织签订协议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已签订招聘协议的人员,若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六、体检、考察与聘用
(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现行体检标准执行,具体事项将在晋江教育信息网(www.jjedu.com.cn)上另行发布通告。缺席体检及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一周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合格人员应向晋江市教育局人事科提供其户籍所在地公安(边防)派出所出具的综治证明以及县(市、区)级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并联系其档案保管单位将本人档案寄至晋江市教育局人事科。
(二)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并对其他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三)根据招聘、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晋江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且相关证件齐全、个人档案按时送达的,由用人单位到晋江市委编办、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用编、聘用手续。
(四)因报考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其它事项
(一)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晋江政务网、晋江教育信息网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本次招聘工作由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江市教育局和晋江市委编办共同组织,同时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在2017年7月31日前仍未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95-85686525,85660287
监督电话:0595-85660279
附件:1.2017年晋江市赴高校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岗位信息表.doc
2.2017年晋江市赴高校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报名登记表.rar
3.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7年)节选.rar
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晋江市委编办
晋江市教育局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