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开招聘公立学校教师通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以及《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7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7〕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公立学校师资需求情况,经区管委会同意并报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组织2017年泉州台商投资区公立学校新任教师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详见《2017年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开招聘新任公立学校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2017年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5.取得与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报考中学教师岗位的必须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1年3月10日至1999年3月10日期间出生;
7.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8.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现役军人;④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⑤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在职人员报考时应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本次招聘对象含2017年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
2.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以及取得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相关学历的人员,其学历认定按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岗位要求的“师范类毕业生”是指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不含师范类院校非师专业毕业生)。
3.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者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oldweb.fjedu.gov.cn/sxw_szy/上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
特别说明:福建省教育厅网站“辅修专业”便捷查询窗口http://oldweb.fjedu.gov.cn/dezy_xw/电子注册的《辅修专业证书》,不作为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对应的学历和学位的查询依据。
4.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XX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7年)中的“XX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报考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5.以下三类人员视为符合福建省户籍条件要求:(1)2017年3月10日前常住户口在福建省的报考者;(2)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7年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3)高考生源地或籍贯为福建省的报考者。
此外,2017年3月10日前取得《福建省泉州市居住证》,且现在泉州地区实际居住的流动人口(〈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视同具备居住地户籍条件。
6.2017年应届毕业生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应先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相关资格办理证明,最迟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报到证等相关证书证件;其他报考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最迟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0日。
7.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岗位(岗位代码14、15)允许泉州台商投资区现在岗的中师班毕业的顶编代课教师参加招聘考试。相关条件如下:(1)大专及以上学历;(2)具备相应学科小学教师资格;(3)身体健康,未违反计生、综治规定;(4)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76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统一由考生本人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报名(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17年3月18日8∶00(系统开启)-3月24日17∶30(系统关闭),逾期无法受理。
2.应聘者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并妥善保管好用户名、密码等个人报名信息,防止泄露或被盗用。
3.网上报名信息填写时,毕业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毕业专业相一致,否则资格审查时视为专业不对口处理。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教师资格证类别及任教学科填写拟申请认定的类别及学科。
4.招聘计划中“小学音乐教师”岗位有2个(分别是音乐和声乐),“小学美术教师”岗位有2个(分别是美术和书法)。招聘岗位在支付成功后返回个人平台查询,在岗位下方的备注栏里有注明具体招聘方向,请报考人员务必注意核对,选择相应岗位报考,并在报考人员备注栏里注明报考“××××”岗位。
(二)资格审查
在网上报名期间(正常上班时间),泉州台商投资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依照招聘条件和要求,及时通过网络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应聘者须对本人所提交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