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溪县公开招聘公立学校教师通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以及《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7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7]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师资需求情况,经安溪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组织2017年度安溪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详见《2017年泉州市安溪县公开招聘公立学校教师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持有与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教师任职资格证书(职业学校专业教师除外);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现役军人;④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⑤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安溪县内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恒兴中学在职非公办教师网上报名时,需向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提交恒兴中学同意报考的证明。安溪县外在职人员报考时应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方可报考(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其工作单位所在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同意辞职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合同证明)。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本次招聘对象含2017年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
2.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以及取得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相关学历的人员,其学历认定按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3.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者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oldweb.fjedu.gov.cn/sxw_szy/上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
特别说明:福建省教育厅网站“辅修专业”便捷查询窗口http://oldweb.fjedu.gov.cn/dezy_xw/电子注册的《辅修专业证书》,不作为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对应的学历和学位的查询依据。
4.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XX类”,以《2017年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分类指导目录》中的“XX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报考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5.小学职位招聘学历要求:①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师范类专业中专毕业,现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②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毕业。其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若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可不受专业限制选择报考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教师岗位;③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体育、音乐、美术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应按对应学科参加报考。
6.幼儿园教师岗位招聘,安溪户籍(生源)且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非全日制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者也可报考。
7.以下人员视为符合福建省户籍条件要求:①2017年3月10日前常住户口在福建省的报考者;②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7年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③高考生源地或籍贯为福建省的报考者。户籍要求为安溪县的,按以上原则类推。
此外,2017年3月10日前取得《福建省泉州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报考人员,视同具备居住地户籍条件。
8.2017年应届毕业生最迟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其他报考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最迟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0日。
职业学校专业教师报考者,教师资格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三、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eafj.cn/)报名。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17年3月18日8:00(系统开启)-3月24日17:30(系统关闭),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和缴费。职校教师属于委托考试,应聘者进行注册、登陆、报名,所有步骤流程与新任中小学教师招考模块相同。
2.报考资格初审。在网上报名期间,由县招考主管部门对网上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对笔试入围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2017年3月18日至24日(正常上班时间),报考者可上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报考后应密切关注网上初审结果,若网上初审状态为“不通过”的,应在第一时间网上申诉;若非本通告规定的报考对象或者不符合报考条件通过初审的,在资格复审时发现不符合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4.报名注意事项
⑴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即1个市、县<区>)和1个专业岗位。职业教育属于委托考试,考生应在“考生信息”中的“奖惩”一栏录入报考岗位及专业名称。
⑵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⑶考生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本次招考的资格复审、体检、公示以及选岗等信息将在安溪教育信息网首页的“公告通知”栏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应随时关注、查询,因考生本人未关注网站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