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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南岸区教委2011第三季度招44名教师方案

时间:2011-7-22 9:59:29 点击:

南岸区2011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经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南岸区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4名中小学教师,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南岸区2011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全国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的大学毕业生。

(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三)南岸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三、招聘条件

(一)品行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教师资格

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其中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学科的

教师岗位的考生和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考生暂不作要求。

(三)学历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五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并取得区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荣誉称号的,学历放宽到国民教育大学本科。

(四)年龄

35周岁及以下(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专业

所学专业与所报考岗位相同或相近。

(六)身体

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其他

符合所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且自愿在南岸区中小学服务5年及以上。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信息发布及教材购买

招聘信息通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cqhrss.gov.cn)、中国·重庆·南岸网(www.cqna.com.cn)或其他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即日起即可到南岸区人事考试中心购买考试参考用书。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2011年8月1日(星期一)~8月2日(星期二)

2. 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南岸区人事考试中心(南岸区南坪西路27号福天大厦A座5楼),联系电话:(023)62986601、(023)62986606。

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本简章,并如实填写报名表。如因报名登记内容失实或报名登记内容与所报考岗位条件不符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每人限报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

3. 资格审查应提交的材料:

(1)填报好的报名表1份及一寸照片2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证明、区县级骨干教师证书)。

本人如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者可委托资格审查,但应出具委托人的委托书(须注明委托事宜、委托双方的身份证号码,并由委托双方签字)、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报名者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报名考试费每科50元,在资格审查现场缴纳考试费后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综合基础知识笔试、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分值各100分。

拟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开考比例的,除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人才外,取消或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若仍不能达到规定的开考比例,则不开考并退还报名费。

1.综合基础知识笔试

综合基础知识笔试采用闭卷笔答的方式,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

综合基础知识考试用书为重庆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编印的《综合基础知识》,《综合基础知识》可在现场报名点自愿购买。

笔试时间:2011年8月6日(星期六)上午9:00—10:30。考生应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30分钟后不能进场参加考试。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考试成绩+加分。

加分条件:

根据《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渝委组〔2008〕25号)规定,"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

2.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采取以试讲(上课或说课)为主的多种方式进行,除试讲外,各招聘单位可根据学校、学段、学科、岗位的实际需要,选择增加面谈、专业基础知识笔试、三笔字及普通话水平测试、计算机应用能力测查、特长展示等作为辅助项目。

同一岗位现场确认报考人数超过20人的,可适当调整专业能力测试的方式。

专业能力测试时间:2011年8月7日(星期日)上午9:00开始。专业能力测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于8月7日上午8:

30分到达考点,8:30分后不能进场参加考试。

3.结构化面试

面试比例为1:3。面试人选按面试比例,根据综合基础知识笔试与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比例达不到1:3的,考生各科成绩均需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该岗位考生综合基础知识笔试与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结构化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时间:2011年8月13日(星期六)上午9:00,考生应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8:30未到视为弃权。考点:详见准考证。

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于2011年8月9日(星期二)在中国·重庆·南岸网(www.cqna.com.cn)上公布。参加面试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缴费时间:2011年8月12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缴费地点:南岸区人事考试中心。

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3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30%。

(四)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规定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精神,并结合岗位实际需求组织实施。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若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照该岗位报考人员(面试合格者)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试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2011年8月15日(星期一)在中国·重庆·南岸网(www.cqna.com.cn)上公布。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若考核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照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重庆·南岸网(www.cqna.com.cn)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于2011年8月30日(星期二)到南岸区教委人事科报到,报到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接受资格复查。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拟聘用人员,视同自动放弃。

资格复查与招聘条件不相符的,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复查与招聘条件一致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报南岸区教委审核、南岸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文件规定签订《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取消聘用资格。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拟聘用人员,须在试用期内考取教师资格证书,如试用期满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的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招聘由重庆市南岸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编办、教委、监察局及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各部门按照职责各司其职。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宽、社会影响大,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若有违规违纪或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七、简章解释

本招聘简章由重庆市南岸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和重庆市南岸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1.南岸区2011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

2.南岸区2011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双面打印)

重庆市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南岸区教育委员会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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