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招聘2012年全日制应届优秀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的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数量
(一)招聘对象:2012年上期全日制应届优秀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职教特殊紧缺专业可根据学校需要酌情放宽到专科)。
(二)招聘学科及数量:语文32人,数学39人,英语27人,物理14人,化学16人,生物12人,政治10 人,历史14人,地理13人,音乐9人,舞蹈2人,体育14人,美术3人,通用技术7人, 心理学(心理咨询)6人,特殊教育2人,信息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4人,学前教育7人,职教专业17人(广告设计与制作1人、人力资源管理1人、艺术设计3人、社会工作1人、旅游1人、影视动画1人、建筑2人、数控应用技术1人、环境艺术设计2人、电子商务1人、财会1人,通信技术1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人)。共计248人。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在县招聘领导小组的组织下开展招聘工作。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品学兼优;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仪态端庄,语言流畅,思维敏捷,学业成绩优秀,综合素质强。
(三)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
(四)2012年12月31日以前须按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及学历学位证书。
(五)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招聘。
四、招聘办法
(一)研究生及教育部直属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考核招聘办法。2012年毕业的研究生及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教育部直属高校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引进人才的方式进行考核招聘,根据学校初选和专家组面试的成绩确定拟招聘人选,体检合格的签订招聘协议,到应聘学校正式报到上班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享受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应待遇;凡参加招聘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012年研究生或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证明(注明所学专业)、自荐书和2011年7月以后的体检合格证明。体检项目及标准按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文件执行。
(二)其他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招聘办法。
(1)初选。由用人学校按照设定的学科及指标,根据应聘考生的自荐材料,对应聘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和初选,提出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指标与进入面试人选数量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不超过1:5。考生参加初选时,须携带所在院校出具的2012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证明(注明所学专业)、自荐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并在照片背面写好自己的姓名、专业及毕业学校。
(2)面试。面试采取上课及答辩的方式进行,分值100分,时间10分钟以内。面试成绩当场告知本人,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笔试。
(3)笔试。面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及教育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分值为100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20分,教育学、心理学各30分,教育法律2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场并自带必需的文具用品(考生考前40分钟在笔试指定地点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4)总分计算办法。面试成绩的60%与笔试成绩的40%之和为考生的总成绩(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5)体检。体检人员按照各用人学校学科招聘指标,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若末位有并列者,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招聘人选。体检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学院就业协议书1式3份。
(6)确定招聘人员。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招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 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规定,签订就业协议, 到应聘学校正式报到后办理相关手续,确定人事关系,享受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应待遇。签订协议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和毕业学校就业协议书。截止2012年12月31日还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和不符合其他招聘条件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五、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在云阳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纪委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及有关院校应提供真实准确的证明材料,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对弄虚作假、欺骗组织者,一经组织查实,取消其招聘资格。考生要保持信息畅通,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招聘的考生,一律视为自动弃权,后果自负。考生应注意安全,严防安全事故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考生自负。
六、日程安排
第一批:2011年11月上中旬组织市级重点学校(教师进修学院、云阳高级中学、重庆市中山外国语学校、双江中学、凤鸣中学等学校)到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部属高校开展考核招聘工作。
第二批:2011年11月15日至11月30日组织相关学校到其他普通高校开展招聘工作。
本简章由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云阳县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联系人:胡 海 13908265639 02355138681
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云阳县教育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