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经市委、市政府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幼儿教师。
一、招聘对象、岗位和名额
招聘对象:2017年7月之前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往届毕业生。
招聘岗位和名额:全市拟招聘教师200名(含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24名),其中,小学教师97名(含特教2名)、中学教师80名、幼儿园教师18名、高级职业中学专业教师5名。
具体岗位、名额及要求详见附件《汾阳市201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岗位计划表》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分配;
(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原始)、专业、年龄和其它条件;
(四)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三)凡受到党政纪、校(院)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四)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司法立案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五)属于我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
(六)现役军人;
(七)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专升本人员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八)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教师其它情形的。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汾阳市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6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岗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相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6年11月22日为截止日期。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16年11月22日,市招聘领导组办公室通过吕梁人事人才网、汾阳市政府网、汾阳市公众信息网、汾阳市电视台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吕梁市人事人才网站(www.llrc.com.cn)。具体步骤为:
(1)提交报名信息:报考人员请于11月29日8:00—12月4日17:00期间登陆吕梁人事人才网,提交报名信息、填写《汾阳市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院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12月1日-12月6日在提交报名信息两日后,登陆吕梁市人事人才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其它岗位。12月4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登记表》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它岗位;12月4日17:00后尚未审查或报考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每人收取考务费50元。请按吕梁人事人才网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6年12月9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4)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于2016年12月15日17:00前登陆吕梁市人事人才网站(www.llrc.com.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环节都需携带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