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县2015年公开招聘部分中小学教师的公告
为加强我县中小学人才队伍建设,解决一线教师紧缺问题,按照《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5〕14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为我县部分中小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全县拟招聘初中、小学教师总数为85名,其中:初中招聘57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8名),小学招聘28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2名),全部补充到农村学校;具体分类要求详见附件。
按上级政策规定,县级事业单位按照不低于招聘总岗位的12%的比例用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如报名人数不达规定比例时核减的岗位可以转为面向社会招聘。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15年前全日制普通院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含2015年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
(四)学历要求,初中教师:2015年(含2015年)前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小学教师:2015年(含2015年)前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五)年龄要求为28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后出生)。
(六)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所报学科必须与教师资格证学科一致,允许高层次教师资格证报考低层次招聘岗位;报考音乐教师、体育教师、美术教师要求在校所学专业和所报考学科一致。
(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扶贫和其它服务基层工作”(简称为“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5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5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5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曾受过治安处罚及公安机关掌握有关劣迹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4、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九)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5年7月1日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程序及安排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5年7月20日上午8:30到7月24日下午6:30前在文水县文兴会堂文兴厅报名。
(二)报名须提供材料
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档案保管单位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照5张,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证明材料(加盖学校公章),要求本人现场报名,填写有关表格,接受资格审查。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在报名地点领取《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
报名、考试费用60元/人。
(三)报名要求
1、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2、报名人员只准选择一个岗位报名。3、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应聘者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4、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未经同意的,一律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