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石楼县公开招聘教育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为促进我县教育卫生系统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6名教育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7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39名,其中石楼中学教师11名,义务段小学教师28名。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17名,其中石楼县人民医院医生16名,公安局看守所医生1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石楼中学体育、美术、舞蹈教师须本专业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文化课教师须本专业部属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或非部属师范院校硕士研究生学历;义务段小学教师须师范类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高层次教师资格证可以报低层次岗位)。
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要求具有岗位要求专业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执业医师资格;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不超过35周岁(1980年7月31日之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6、在校就读的学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8、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本次招聘将拿出招聘岗位的12%作为“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用于公开招聘参加山西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和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期满三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1、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吕梁市人事人才网、石楼县政府网、石楼电视台、石楼时讯等媒体发布。
2、报名
符合报考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教育系统义务段小学教师岗位条件的人员于2016年8月8日上午8时至8月10日下午6时,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认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和6张近期1寸蓝底免冠彩照到石楼县公开招聘领导组设在原县财政局院内的报名点进行报名,报名人员需提前打印填写好的《石楼县公开招聘教育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并亲笔签名。现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还须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
招聘教育系统石楼中学教师报名采取到报名点报名和县公开招聘领导组组织相关人员到有关院校召开招聘会议进行现场报名的方式结合进行,具体报名时间另定。(报名有关表格可登陆石楼县政府网下载打印)。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报名时根据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价费字(2013)223号文件规定收取报名费10元、考试费50元。(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凭有关证明资料可享受减免费用的政策。)
本次考试要求报考人数达到本岗位计划聘用人数的3倍以上。若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不到3:1的,要按比例减少聘用计划,使报考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到3:1,如聘用计划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考试。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时,将及时通知相关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按照晋人社厅(2014)20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即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
报名截止后,如服务基层专门岗位出现缺额,则缺额部分调整为与该岗位相同的“面向社会招聘岗位”,无需考生重新改报。
3、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和体检中作弊,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开招聘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