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市教育局2011招聘100名农村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冀人社发[2011]9号)和中共沧州市委组织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沧人社字[2011]13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优化我市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和学历层次,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经市委、市政府研究批准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10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应当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小学语文教师岗位20人;小学数学教师岗位20人;小学英语教师岗位20人;小学体育教师岗位10人;小学音乐教师岗位 10人;小学美术教师岗位10人;小学信息技术教师岗位10人。
三、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范围: 2010年12月31日前具有泊头市户籍和原籍泊头、户口暂未迁回的应届毕业生,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学历;
(三)具有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
(四)报考音、体、美和信息技术教师岗位的,必须是音、体、美和信息技术专业毕业生,以毕业证或教师资格证所标专业为准;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的)。
四、招聘信息发布
2011年7月15日至2011年7月21日在泊头电视台、泊头人才网、泊头教育网发布招聘信息。
五、招聘报名
(一)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2011年7月22日至2011年7月26日
(三)报名地点:泊头市第四中学,咨询电话:8185126 8187123 。
(四)报名查验核实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考者须自行下载填写报名表、粘贴近期免冠照片两张、复印查验核实的相关证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五)报名费用: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缴纳报名费100元/人;
(六)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3:1的,招聘计划数按3:1计算,剩余指标优先分配到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大的招聘岗位。
六、招聘资格审查
招聘领导小组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报名资格。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一环节发现报名人员提供虚假资料或有不符合报名条件情况出现的,取消其招聘资格,报名费用不再退还。
七、考试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与面试(试讲、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采用异地命题、异地阅卷、聘请外地评委对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进行评定的办法。
(一)笔试
报名合格人员于8月3日至4日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市劳动局)三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领取准考证,参加全市组织的统一考试,考试采用闭卷的方式。报考语、数、外、信息技术教师岗位的,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高中、初中、小学所学知识;报考音、体、美教师岗位的,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中等师范学校开设的专业课程知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知识、新课程标准。卷面满分15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二)资格复核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按1:1.5的比例,按报考岗位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共同参加面试。招聘领导小组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对复核不合格人员取消招聘资格。各报考岗位出现缺额的,按报考岗位成绩从高到低在资格复核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三)面试
1、报考语文、数学和英语教师岗位的面试考生只参加试讲,试讲分为说课和回答问题两部分。考生按所报岗位采取随机抽课的方式进行,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说课80分,回答问题20分。
2、报考音、体、美、信息技术教师岗位的面试考生参加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其中:试讲60分(只参加说课、不回答问题),专业技能测试40分。
3、说课内容为小学现行教材内容,说课前抽签确定顺序(先抽顺序再抽课题),按顺序准备教案设计60分钟,然后进行说课,说课时间20分钟。
4、专业技能测试(满分40分)
(1)音乐专业:加试声乐(清唱)、器乐(自选一种)、舞蹈(自备磁带),曲目自定。测试15分钟,除钢琴和音响设备外其他用品自备。
(2)美术专业:加试美术字、手工命题创作(画种不限)。其中命题创作限幅长不超过60cm,宽不超过40cm,加试所需一切用品自备。测试时间180分钟。
(3)体育专业:测试体育教师示范动作等基本素质。其中基本素质,每项各测试5分钟。
(4)信息技术专业:测试计算机硬件维护与软件操作。测试时间150分钟。
八、考核、政审
将笔试(加权比例为60%)和面试(加权比例为40%)成绩相加按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按照招聘计划,最后一名加权后的总成绩出现并列者,则以笔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拟聘用资格:
(一)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二)受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三)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四)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五)参加邪教组织或参与邪教活动的人员;
(六)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因考核、政审取消拟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按报考岗位加权后的总成绩依次递补。
九、体检
拟聘用人员按规定时间(另行通知)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按报考岗位加权后的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公示
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与教育体育局对拟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举报有问题的经查属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按报考岗位加权后的总成绩依次递补。监督电话:8313500。
十一、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的农村小学教师,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工资8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由市编办、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工龄从试用期开始计算,市财政局列支。新聘用教师人事档案委托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所属的人才中心代理。新聘用教师应按照沧州审批的《岗位设置方案》,结合空缺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进行配备,要充分照顾我市教育力量最薄弱的偏远、贫困地区学校。
十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聘教师工作的领导,成立泊头市农村小学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组 长:周 明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何双胜 市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李印军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三伏 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褚国权 市财政局局长
冯 晖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成 员:李振东 市第三纪工委书记、监察分局局长
赵德利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海峰 市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
王宝森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广明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印军同志兼任,办公地点设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泊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泊头市教育体育局
泊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泊头市财政局
附表:泊头市2011年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报考资格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