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省济宁经济开发区第二批教师招聘报名条件(47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有良好的品行及适应岗位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4、户籍不限,年龄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1975年11月19日以后出生)。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岗位条件
各岗位招聘条件见《2016年济宁经济开发区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明细统计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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