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梁山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根据201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五)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1月23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我县计划招聘教育系统中小学教师200名,具体计划、岗位及条件见附表。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3日9:00-11月26日16:00
查询时间:2016年11月23日11:00—11月27日16:00
报名网址:梁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www.lsxrsj.gov.cn)
水泊梁山人才网(www.lsrcw.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照片使用近期免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报名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每个岗位的应聘人数不低于招聘计划的3倍。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计划不再调剂。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6年11月23日11:00—11月27日16:00
县教体局负责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初审工作。抽调专人实行集中办公的方式,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资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如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6年11月23日11:00—11月27日16: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梁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lsxrsj.gov.cn)、水泊梁山人才网(www.lsrcw.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6年12月16日9:00—12月18日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2016年梁山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在职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时使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
笔试考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资格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11月28日9:00-16:0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梁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二楼(梁山县人民北路东段)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查核准后,考生要在网上确认。证明材料包括: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和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特困家庭报考人员的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