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梁山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知
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凡符合《2016年梁山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的条件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者,均可应聘。
2.哪些人员不能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3.留学回国人员应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学位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和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必须在2016年11月26日前取得,在面试前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4.对学历学位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取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学历、学位须在2016年11月26日前取得。
应聘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5.如何界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
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6.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供的照片有什么要求?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必须是1寸近期免冠照片,并且与进入面试后资格审核所提供的照片同一底版。上传照片应为近期未做任何修饰的免冠证件照片,图像清晰无变形,第三方能迅速判别照片是否为考生本人。不得上传风景照和生活照。
7、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需向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需按招聘岗位的要求,向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准考证》(复印件)及《2016年梁山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16年11月26日之前取得)、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及岗位条件要求的有关材料等。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8.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9.填报相关表格、信息时需注意什么?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及本须知内容,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10.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人事考试机构和招聘单位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纪违规的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将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11.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提出放弃的如何处理?
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由县招聘领导小组记入县事业单位招聘考录违纪违规和诚信档案数据库。
12.是否有指定的考试辅导书和培训班?
2016年梁山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3、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通讯不畅的,后果自负;并及时了解梁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水泊梁山人才网发布的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