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全日制重点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含2017年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体岗位要求见《秀山自治县2016年考核招聘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县内“双特”教师;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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