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为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健康、均衡、可持续发展,切实解决我县教师队伍年龄老化、整体缺编和结构性缺编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农村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我县教育均衡发展。经上级审核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为农村中小学、农村幼儿园招聘部分教师。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全国,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
1.考生必须是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与就业单位签订了劳动协议的须单位出具报考证明,非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符合招聘条件。
2、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日后出生)。
3、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教育。
2、教师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
应聘初中教师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应聘小学教师岗位,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应聘农村学前教育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特教专业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应聘教师所学专业、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与应聘的岗位学科要相同或相近(相近的文科专业有中文、政治、历史和地理;理科专业有数学、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美术、英语(其他专业毕业生如有英语六级以上证书也可报英语专业)、信息技术(计算机)专业要求招聘对象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与应聘的岗位学科要相同;应聘小学综合学科专业不受学科限制;应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所学专业应为特教专业。
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2016年毕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以没有教师资格证书。
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正在申请教师资格的,需有相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各项成绩考试合格正在认定的证明。
4、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申报语文学科岗位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数额
全县共招聘教师50名,其中:特殊教育学校1名;农村学前教育教师9名(其中7名为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如报名人数不足,剩余招聘指标仍为农村学前教育学科指标);乡镇中学教师21名:语文4名、数学4名、英语2名、音乐1名、体育1名、美术1名、计算机1名、政史1名、物理1名、化学3名、生物1名、地理1名;农村小学教师19名:英语4名、音乐1名、体育2名、美术1名、计算机1名,综合学科(各类专业均可报考综合科目)10名(其中8名为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如报名人数不足,剩余招聘指标仍为综合学科指标)。其他学科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调剂到综合学科。
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服务期满(时间截至2016年12月31日)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但要符合教师招聘报名条件。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成立组织(略)。
(二)发布公告。
2016年10月24日---2016年11月6日通过枣强县电视台、枣强县政府网站、枣强县教育体育网站及张贴公告等方式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7日---11月1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枣强县教师进修学校多功能厅;
教体局联系电话:8566181,8224263。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并注明是否服从调剂。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及全部复印件(一式一份)和近期同版一寸免冠照片2张到枣强县教师进修学校多功能厅现场报名,应届毕业生可以没有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证。报名者须填写《报名登记表》、《考试诚信承诺书》(附后,自行打印填表)。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考生要保持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考生因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或因更换手机号、关机(不接听电话)等情况,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考生自负。
4、资格审查。县教体局负责对招聘人员相关材料的确认审查。
5、开考比例。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整招聘人数至符合开考条件,减少后仍达不到1:3比例的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通知应聘人员改报其他招聘岗位。
6、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2016年11月17日8:30---17:30在枣强县教师进修学校领取准考证。
7、考场安排。根据报名情况,采用高考编排程序确定同科目考生的考场及考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