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2016年第四季度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卫生事业人员简章
为促进我区教育卫生事业发展,全面提升教育卫生水平,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卫生事业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核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33名、卫生事业人员20名(详见綦江区2016年第四季度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卫生事业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执行。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学历要求:(1)教育系统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或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全日制师范类高等院校或音乐、体育、美术专业院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就读大学期间曾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专业奖学金;获专业竞赛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大学期间必修课程成绩平均分数达到80分以上;机械专业课教师为部级直属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放宽至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毕业生:获得过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校级专业奖学金3次及以上,省部级以上表彰者,国家奖学金者。(2)卫计系统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应届毕业生要求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2014年12月31日以前的往届毕业生需取得相应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学兼优,大学期间必修课程成绩无不及格;
4.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5.符合岗位招聘的条件(详见《一览表》);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7.自愿在我区本系统服务5年(招聘单位至少3年)及以上。未满规定服务期者,解除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经济责任。
(二)以下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由区人力社保局牵头,会同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教委、区卫计委组成招聘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资格审查、专业科目测试+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者的适岗能力,主要考核应聘者的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一)报名
1.教育系统
(1)报名方式:应聘者持《綦江区2016年第四季度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卫生事业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一份等相关资料(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报名推荐表须加盖院校公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印证材料)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及时间:
11月1日9:00-12:00西南大学学生就业服务中心
11月2日9:00-12:00四川师范大学招生就业服务中心
11月3日9:00-12:00西华师范大学招生就业服务中心
11月4日9:00-12:00重庆师范大学招生就业服务中心
诚邀符合条件的其他高校毕业生在报名时间内到上述地点现场报名(具体请关注并查询相关高校发布的招聘信息)。
用人单位联系电话:
綦江中学联系人:邹老师,电话:13996399724
实验中学联系人:刘老师,电话:15826094919
南州中学联系人:胡老师,电话:13983095640
古南中学联系人:杨老师,电话:13883197258
职教中心联系人:杜老师,电话:15123304818
进修学校联系人:邹老师,电话:13983424958
陵园小学联系人:刘老师,电话:13996397868
区教委报名咨询电话:苑老师(023-85880852、85880129,13696463624)
2.卫计系统
(1)报名方式:卫计系统考生采取应聘者持相关资料到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自荐书(包括本人基本情况、思想品德、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大学期间各科学习成绩、各类获奖证书、奖学金获得情况、社会实践情况等内容)一份;《綦江区2016年第四季度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卫生事业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2017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须加盖院校公章)一份;1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3张(黑白、彩色均可)。2015年12月31日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相应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16年11月7日-11日9:00-17:00点,诚邀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到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群政工科报名。具体地址:綦江区文龙街道九龙大道39号区卫计委3楼;报名咨询电话:023-85895008、023—85895017。
(二)资格审查
由区教委和区卫计委及用人单位严格按照《简章》规定条件,审查报考人员应聘条件,符合条件者进入考试考核环节。教育系统不设开考比例,卫计系统不得低于1:2的比例进入考试考核,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的名额(按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