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职人员公告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Tianjin Economic-Technological Development Area,缩写为TEDA,音译为泰达)于1984年12月6日经国务院批准建立,是中国首批国家级开发区之一,主要经济指标自1997年至今在全国国家级开发区中始终位居第一,成为中国乃至亚太地区最具吸引力的投资区域。作为天津市和滨海新区发展的主力军和排头兵,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已成为产城融合高度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尖端人才快速聚集的滨海新区核心区、经济发展引领区、先进制造研发集聚区、推进创新驱动活力区、美丽文明宜居标志区。
为满足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参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现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优秀教职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拟招聘96人,其中中小学教师94人,教研员2人:
(一)中小学教师
1. 国际学校(32人):小学语文13人,小学数学5人,小学英语5人,音乐2人,体育5人,美术2人。
2. 第一中学(6人):中学语文1人,中学英语1人,中学物理1人,中学历史1人,中学地理1人,美术1人。
3. 第二中学(3人):中学物理1人,中学化学1人,中学生物1人。
4. 第一小学(3人):小学语文1人,小学科学1人,体育1人。
5. 第二小学(8人):小学语文2人,小学数学2人,小学英语1人,音乐1人,体育1人,美术1人。
6. 泰达实验学校(42人):小学语文9人, 小学数学4人,小学英语4人,小学科学2人,中学语文3人,中学数学2人,中学英语2人,中学政治1人,音乐3人,体育4人,美术3人,信息技术3人,书法2人。
(二)教研员
7. 教育促进中心(2人):信息技术1人,数学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具有开拓进取的创新精神和吃苦耐劳的服务意识;熟悉现代化教学手段;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其中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英语水平须达到全国大学英语4级以上(音、体、美学科以取得学位为标准,英语学科须达到专业8级);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统招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或申请教师资格必备证明材料。
1.2017年应届毕业生: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其中本科应届毕业生应为国家“211工程”或“985工程”大学毕业,音、体、美学科毕业院校可放宽至省级音体美专业院校毕业生,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应为全日制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国(境)外大学应届毕业生报考,须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专接本或专升本不具备报考资格。
2.在职教师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须有3年以上教育工作经验;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须有5年以上教育工作经验。
(2)音、体、美学科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在省级及以上文广、体育行政机关或专业协会组织的专业比赛中获得个人一、二等奖(或在团体比赛中获第一、二名),或指导学生在省级以上教育、体育行政机关组织的专业比赛中获得个人一、二等奖(或在团体比赛中获第一、二名)。后者需提供指导教师证书。
(3)男40岁以下(1976年10月27日当日及以后出生),女35岁以下(1981年10月27日当日及以后出生)。
(4)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有关规定。
(二)以下应聘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
荣获特级教师、省部级劳动模范、省级骨干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全国优秀教师或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的应聘人员,学历、毕业院校、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条件可适当放宽,但须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有关规定。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所列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招聘岗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的招聘数量、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详见《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年中小学、教育促进中心公开招考教师、教研员计划》(以下简称《招考计划》,具体见附件)。
招聘岗位查询时间为2016年10月27日-11月28日(如有变化,具体时间以泰达人才网公布时间为准),请报考人员登录泰达人才网(www.tedahr.com)自主查询。
四、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16年11月1日9:00 -11月28日16:00。(如有变化,具体时间以泰达人才网公布时间为准)。
2.方式:在泰达人才网(www.tedahr.com)进行报名,招聘单位根据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3.相关事项:
(1)应聘者选择岗位后不可修改简历,但可自行调剂岗位1次,请应聘者慎重选择。
(2)应聘人员应按招聘条件如实填写报名表,并承诺报名表相关内容真实、有效。
(3)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初审后,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需缴纳考务费(每科45元,两科共收取90元),未及时缴纳考务费的报名人员视为放弃报考资格。费用缴纳日期截止12月3日16:00(如有变化,具体时间以泰达人才网公布时间为准)。
(4)招聘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不低于1:5,方可开考。未达到1:5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计划。如遇个别科目达不到开考人数或报名比例失调时,可视情况准许考生调整报考岗位。
(二)自行打印准考证
1.时间:2016年12月5日9:00至12月10日16:00。(如有变化,具体时间以泰达人才网公布时间为准)。
2.方式: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考务费用缴纳的的人员在指定日期,通过个人用户名密码登录报名网址,自行打印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