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人才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现在广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5名(具体招聘职位见“附件1”)。
一、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须同时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的《广州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中第六条规定的准入条件(具体参阅:http://sfzb.gzlo.gov.cn/sfzb/file.do?fileId=2C90892540DDB8440144AFC89B9901BA);拟聘用人员需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办理人才引进及完成相关手续后,方可聘用;为便于管理,应聘人员须在办理录用时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各职位具体要求见《2016年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2、招考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或以上人员;2017年毕业人员要求在2017年7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否则取消应聘资格;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即2016年11月7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者,2015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期间毕业的视为应届毕业生(以2015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期间毕业证、学位证上签署日期为准),2015年7月31日前毕业的视为社会人员。
4、应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2017年毕业人员(不包括2015年、2016年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承诺在试用期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按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处理;其他应聘教师岗位人员必须持有与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
5、应聘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的职位相对应或符合职位表的要求;应届研究生如报考只限应届生身份的职位,其本科阶段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其中之一符合要求的均视为符合专业条件。职位要求是师范类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交由所在大学或学院提供的师范生证明原件。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二、报考须知
1、每个应聘人员根据所学专业限选报1个具体招聘职位。
2、每个职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开考,未达开考比例的,按比例调减招聘人数;报名人数少于3人的,取消该职位的招聘。
3、相关年龄年限计算以2016年12月31日为界。本次招聘统一要求为35周岁以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4、为方便联络,请所有考生在应聘期间保持手机通讯顺畅。
5、所有拟聘用考生必须服从调配。报考同一职位组别有几个具体招聘单位的,由区教育局在考生报考同一职位组别招聘单位岗位内统筹安排;其他职位,按考生报考职位安排。
三、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1月7日上午9:00至11月9日下午17:00。
2、应聘人员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rssgz.gov.cn),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
3、网上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于2016年11月23日上午9:00后通过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rssgz.gov.cn)自行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11月26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地点:详见自行打印的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成绩按30%折算计入总成绩。报考教师职位的笔试内容包括学科专业知识(占90%),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等(占10%);报考其他职位的笔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占90%),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法规等(占10%)。
4、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的公布:在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选;同一职位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遇到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取笔试中专业知识成绩较高者。
5、笔试成绩于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rssgz.gov.cn)自行查询。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同时在《荔湾教育网》(http://www.gzlwedu.net.cn)上公布。
五、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12月13日--14日(具体时间、地点、安排以荔湾区教育局通知为准)。
2、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本人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表》连同《资格审查目录表》(附件2)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同时提供《资格审查目录表》所列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资格审查期间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的视为审查不合格。
4、资格审查过程中有不通过或主动放弃者,在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以笔试中专业知识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5、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2016年12月下旬在《荔湾教育网》(http://www.gzlwedu.net.cn )公布。